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9.唯独主拥有生命,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的“圣言”是指主。约翰福音: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马太福音:
人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马太福音5:36)
在圣言中,“头发”表示最微不足道的事物。
30.此外,没有人是基于属世人受审判的;因此,只要他活在自然界,就不会受审判,因为这时,人还活在属世身体,即肉体里面。相反,每个人都是基于属灵人受审判的;因此,对每个人的审判发生在他进入灵界之时,因为那时,人活在属灵身体里面。受审判的,是人里面的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属世人无法被定罪,因为它不是凭自己活着,仅仅是一个仆人或工具,属灵人通过它行动而已(参看24节)。也正因如此,当人们脱去属世身体,披上属灵身体时,审判就在他们身上执行。再者,当人在属灵身体里面时,其他人就能实际看见他真实的爱和信是什么样,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的一个化身,不仅在脸和身体上是这样,在言语和行为上也是这样(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481节)。这就是为何在灵界,所有人的品质都能被识别出来,每当主乐意时,他们就立即分开。从这几点也可以看出,审判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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