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9

159.唯独主拥有生

159.唯独主拥有生命,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的“圣言”是指主。约翰福音: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马太福音:

人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马太福音5:36)

在圣言中,“头发”表示最微不足道的事物。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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