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8

158.对天使,尤其

158.对天使,尤其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这个真理不仅通过理性,还通过直接的感知被证实。后者感知到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流注,并凭他们的智慧知道,所流入的爱和智慧就是他们的生命,因此他们说,他们靠主,而不是靠自己存活;他们不仅这样说,还喜欢并愿意这样。然而,表面上看,他们似乎靠自己活着。事实上,这种表象在他们那里,甚至比在其他天使那里更强烈;因为如前所示(42-45节),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几年来,我被恩准处于这种感知和表象;所以完全信服,我的意愿和思维,无一来自我自己,只是看似来自我自己;我还被允许意愿和喜欢这样。我能用来自灵界的大量其它例子来支持这个真理;但目前这两例就足够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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