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对天使,尤其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这个真理不仅通过理性,还通过直接的感知被证实。后者感知到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流注,并凭他们的智慧知道,所流入的爱和智慧就是他们的生命,因此他们说,他们靠主,而不是靠自己存活;他们不仅这样说,还喜欢并愿意这样。然而,表面上看,他们似乎靠自己活着。事实上,这种表象在他们那里,甚至比在其他天使那里更强烈;因为如前所示(42-45节),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几年来,我被恩准处于这种感知和表象;所以完全信服,我的意愿和思维,无一来自我自己,只是看似来自我自己;我还被允许意愿和喜欢这样。我能用来自灵界的大量其它例子来支持这个真理;但目前这两例就足够了。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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