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7

157.以下理性观点

157.以下理性观点会证明,人唯独靠主,而不是凭他自己活着:

①独一的本质,独一的物质和独一的形式是存在的,被造的一切本质、物质和形式皆来自于此。

②这独一的本质、物质和形式,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与人里面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皆来自这个源头。

③这也是与一切事物有关的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④这些就是生命,这生命是一切事物的生命和生命的一切事物的源头。

⑤此外,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全在、全知和全能。

⑥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永恒之主,或耶和华。

①独一的本质,独一的物质和独一的形式是存在的,被造的一切本质、物质和形式皆来自于此。这在《圣爱与圣智》(44-46节)已经说明;该书的第二部分说明:来自主且主在其中的天使天堂的太阳就是那一切受造物所来自的独一物质和形式,再没有什么东西,也不可能有什么东西来自那太阳。第三部分说明,一切事物都照着层级通过衍生或发展来自那太阳。

基于理性,谁不明白并承认,独一的本质是存在的,它是一切本质的源头,或独一的存在是存在的,它是一切存在的源头?若不通过某种存在,有什么东西能够显现?若不是存在本身,一切存在所来自的存在算什么呢?凡是存在本身者,也都是独一的存在和存在本身。既然这是真的(并且出于理性,每个人都明白并承认,或能明白并承认这是真的),那么除了这为神性本身和耶和华的存在,是拥有存在和显现的一切事物的全部之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当说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独一物质是存在的时,情况也是这样。由于没有形式的物质什么也不是,所以还可推知,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独一形式是存在的。我在本书已经解释,天使天堂的太阳就是这独一物质和形式,还解释了这本质、物质和形式如何在受造物中呈现多样性。

②这独一的本质、物质和形式,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与人里面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皆来自这个源头。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也已充分说明。凡在人里面看似活着的东西都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基于理性,谁都明白并承认,这二者构成人的生命。除了“这是我的意愿,这是我的理解”,也就是说“这是我所爱的,这是我所思考的”以外,生命里面还有其它东西吗?由于被爱的,就被意愿,被理解的,就被思考,所以意愿的一切都与爱有关,理解力的一切都与智慧有关。既然爱和智慧无法从人自己,只能从那为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者存在于人里面,那么可推知,这一切来自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否则,人就会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永恒之神;人类理性本身对这种想法会感到不寒而栗。若不从某个在先的源头,有什么东西能够存在呢?而这在先的源头,若不从某个更在先的源头,因而最终从本身就存在的一个首先者,能够存在吗?

③同样,这也是与一切事物有关的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凡拥有理性的人都接受并承认,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良善和真理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只能来自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凡理性之人一听到这一点就会承认。如果继续说,当人正被主引导时,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或情感和思维有关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那么可推知,这样一个人所意愿和理解的一切,或他的爱和智慧的一切,或他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都来自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人人都知道,凡来自人的良善和真理都不是良善和真理本身,唯独来自主的东西才是。由于这是真理,所以可推知,这样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的一切皆来自主。后面(285-294节)我们会看到,就连恶人也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意愿和思考。

④这些就是生命,这生命是一切事物的生命和生命的一切事物的源头。这在《圣爱与圣智》已充分说明。此外,人类理性一听到下面的话,就会接受并承认,即:人的整个生命属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如果这些被拿走,他就不再存活;或也说,人的整个生命属于他的爱和思维,因为如果这些被拿走,他就不再存活。既然人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或爱和思维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他生命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

⑤此外,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全在、全知和全能。每个基督徒基于他的教义,以及每个外邦人基于他的理性都承认这一点。这也是为何每个人,无论他在哪里,都会认为主在他所在的地方,向神祷告如同神与他同在一样。由于每个人都如此认为和如此祷告,所以可推知,人唯一能想到的是,神无处不在,因而是全在的。这同样适用于祂的全知和全能。因此,凡从心里向神祷告的人都祈求祂引导自己,因为祂能引导。所以,在这种时候,每个人都承认神性全在,全知和全能;如此承认是因为他将脸转向主,于是这真理就从主流入。

⑥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永恒之主,或耶和华。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我解释了,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还解释了,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就是永恒之主;神性人身就是从祂的永恒神性成孕并生在世界上的圣子,神性发出则是圣灵。之所以采用绝对的独一无二者这种表述,是因为如前所述,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是生命本身,祂是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主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一切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一书(282-284, 349-357节)。由此可以通过理性证实这一真理: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


真实的基督教 #399

399.㈢总体上的爱

399.㈢总体上的爱
⑴人的生命其实就是他的爱,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的性质,甚至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事实上,正是主导爱构成这个人。主导爱有很多附属于它的其它爱,这些爱是它的衍生物。它们看上去并不相同,但其中每种爱都被包含在主导爱中,并与主导爱一起构成一个王国。主导爱可以说是它们的国王和头领;它主宰它们,并通过作为居间目的的它们关注和追求它自己的目的(这目的既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并且既直接也间接这样做。
⑵主导爱的特征在于它是最受喜爱的。人最爱之物不断出现在他的思维中,因为它就在其意愿中,并构成其生命的本质。例如,凡爱财富胜过一切者,无论是金钱抑或财产,心里会不断盘算如何获得财富;一旦获得,便体验到最强烈的快乐;而一旦失去,便体验到最强烈的悲伤,因为他心系于此。凡爱自己胜过一切者,心里时时刻刻装着自己,想着自己,谈论自己,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因为他的生活是自我的生活。
⑶人最爱之物就是他的目的;那就是他在一切事物中所关注之物。它在其意愿中,如同河中的暗流,甚至在他正做别的事时也会将他引离并带走,因为那是赋予他生命的东西。一个人在别的事上所寻求和发现的就是这种事物,它由此要么控制他,要么与他一起行动。
⑷人与其生命的主要特性一模一样。他由此与众不同;并且若他是善,其天堂据此形成,若他是恶,其地狱据此形成。这就是他的意愿、自我(自我中心)和本质,因为它是其生命的存在(实体)。死后,这特性无法改变,因为它就是人自己。
⑸人的愉悦、喜乐和幸福的感觉都出自并取决于他的主导爱。人视其所爱之物为愉悦,因为他在其中感受到快乐。然而,他也将自己所思想却并不喜爱的事称之为快乐,但这并非其生命的快乐。爱的快乐对他来说是良善,而不快乐对他来说则是邪恶。
⑹一切善与真都通过两种爱产生,这两种爱如同它们的源头;还有两种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当后两种爱居于主导地位时,它们与前两种爱完全对立。
⑺对主之爱与对邻之爱是一切善与真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因为它们在天堂居于主导地位;并且它们既构成人里面的天堂,故也构成他里面的教会。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是一切恶与假的源头,如前所述,这两种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因为它们在地狱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它们摧毁人里面的教会。
⑻作为一切善与真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天堂的爱,如前所述,它们打开并形成内在的属灵人,因为那里是它们的所居之地。而作为一切恶与假源头的这两种爱是属地狱的爱,如前所述,它们居于主导地位时,会关闭和摧毁内在的属灵人,并照着它们主宰人的程度和性质而使他变得属世和感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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