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7

157.以下理性观点

157.以下理性观点会证明,人唯独靠主,而不是凭他自己活着:

①独一的本质,独一的物质和独一的形式是存在的,被造的一切本质、物质和形式皆来自于此。

②这独一的本质、物质和形式,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与人里面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皆来自这个源头。

③这也是与一切事物有关的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④这些就是生命,这生命是一切事物的生命和生命的一切事物的源头。

⑤此外,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全在、全知和全能。

⑥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永恒之主,或耶和华。

①独一的本质,独一的物质和独一的形式是存在的,被造的一切本质、物质和形式皆来自于此。这在《圣爱与圣智》(44-46节)已经说明;该书的第二部分说明:来自主且主在其中的天使天堂的太阳就是那一切受造物所来自的独一物质和形式,再没有什么东西,也不可能有什么东西来自那太阳。第三部分说明,一切事物都照着层级通过衍生或发展来自那太阳。

基于理性,谁不明白并承认,独一的本质是存在的,它是一切本质的源头,或独一的存在是存在的,它是一切存在的源头?若不通过某种存在,有什么东西能够显现?若不是存在本身,一切存在所来自的存在算什么呢?凡是存在本身者,也都是独一的存在和存在本身。既然这是真的(并且出于理性,每个人都明白并承认,或能明白并承认这是真的),那么除了这为神性本身和耶和华的存在,是拥有存在和显现的一切事物的全部之外,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当说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独一物质是存在的时,情况也是这样。由于没有形式的物质什么也不是,所以还可推知,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独一形式是存在的。我在本书已经解释,天使天堂的太阳就是这独一物质和形式,还解释了这本质、物质和形式如何在受造物中呈现多样性。

②这独一的本质、物质和形式,就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与人里面的爱和智慧有关的一切皆来自这个源头。这在《圣爱与圣智》一书也已充分说明。凡在人里面看似活着的东西都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有关;基于理性,谁都明白并承认,这二者构成人的生命。除了“这是我的意愿,这是我的理解”,也就是说“这是我所爱的,这是我所思考的”以外,生命里面还有其它东西吗?由于被爱的,就被意愿,被理解的,就被思考,所以意愿的一切都与爱有关,理解力的一切都与智慧有关。既然爱和智慧无法从人自己,只能从那为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者存在于人里面,那么可推知,这一切来自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否则,人就会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永恒之神;人类理性本身对这种想法会感到不寒而栗。若不从某个在先的源头,有什么东西能够存在呢?而这在先的源头,若不从某个更在先的源头,因而最终从本身就存在的一个首先者,能够存在吗?

③同样,这也是与一切事物有关的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凡拥有理性的人都接受并承认,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事实上,良善和真理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只能来自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凡理性之人一听到这一点就会承认。如果继续说,当人正被主引导时,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或爱和智慧,或情感和思维有关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那么可推知,这样一个人所意愿和理解的一切,或他的爱和智慧的一切,或他的情感和思维的一切都来自主。这就是为何在教会,人人都知道,凡来自人的良善和真理都不是良善和真理本身,唯独来自主的东西才是。由于这是真理,所以可推知,这样一个人所意愿和思考的一切皆来自主。后面(285-294节)我们会看到,就连恶人也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意愿和思考。

④这些就是生命,这生命是一切事物的生命和生命的一切事物的源头。这在《圣爱与圣智》已充分说明。此外,人类理性一听到下面的话,就会接受并承认,即:人的整个生命属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因为如果这些被拿走,他就不再存活;或也说,人的整个生命属于他的爱和思维,因为如果这些被拿走,他就不再存活。既然人里面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一切事物,或爱和思维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他生命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

⑤此外,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全在、全知和全能。每个基督徒基于他的教义,以及每个外邦人基于他的理性都承认这一点。这也是为何每个人,无论他在哪里,都会认为主在他所在的地方,向神祷告如同神与他同在一样。由于每个人都如此认为和如此祷告,所以可推知,人唯一能想到的是,神无处不在,因而是全在的。这同样适用于祂的全知和全能。因此,凡从心里向神祷告的人都祈求祂引导自己,因为祂能引导。所以,在这种时候,每个人都承认神性全在,全知和全能;如此承认是因为他将脸转向主,于是这真理就从主流入。

⑥这绝对的独一无二者就是永恒之主,或耶和华。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我解释了,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还解释了,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就是永恒之主;神性人身就是从祂的永恒神性成孕并生在世界上的圣子,神性发出则是圣灵。之所以采用绝对的独一无二者这种表述,是因为如前所述,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是生命本身,祂是一切事物所来自的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主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一切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一书(282-284, 349-357节)。由此可以通过理性证实这一真理: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


真实的基督教 #339

339.我们之所以必

339.我们之所以必须相信或信仰神,救主耶稣基督,其原因在于,这是信一位可见的神,祂里面有一位不可见的神;对一位既是人,同时也是神的可见之神的信会深入人心。因为信本质上是属灵的,但形式上是属世的。因此,对人而言,这样的信能变得属灵-属世,因为一切属灵之物必须在属世之物中被接受,以便对人有价值。纯粹属灵之物确实能进入人内,但不被接受。这好比以太流入流出,却不产生任何效果。若要产生效果,它必须被被感知并接受,这两个过程(即感知和接受)是在人的心智中进行的,并且除非在属世层面,否则这样的过程无法在人内发生。另一方面,纯属世之信,也就是缺乏属灵实质的信,并非信,只不过是坚定的信念或确信的知识而已。坚定的信念表面上酷似信,但缺乏内在的灵性,故无助于救恩。这就是所有否认主之人身的神性之人的信;这也是阿里乌派和苏西尼派的信,这两派信徒拒绝主的神性。信若不指向一个目标算什么呢?它岂不象是凝望整个宇宙,而视线却仿佛落入虚空,因而化为乌有?它还好比鸟儿越过大气层飞入太空,在那里仿佛在真空中那样死亡。这信停留在人心智内的时间就象风停留在风神过堂里的时间,或光停留在流星里的时间。它出现时就象拖着长尾巴的慧星,但也象慧星一样划过和消失。
总之,信一位不可见的神事实上是盲信,因为人的心智无法见到它的神;这信之光由于不是属灵-属世的,故是虚假的光。这光类似萤火虫的光,或夜间在沼泽或硫磺地所看到的光,或朽木发出的光。无物从这光所出,除了纯粹的幻想,这幻想使表象看似真实,其实它们不是真的。信一位不可见的神只会发出这种光;尤其当人思想神是一个灵,并认为灵就象以太时,更是如此。除了使人象看以太那样看待神外,这信还能有什么后果?所以,他在宇宙中寻找神,由于在那里找不到祂,故相信自然就是神。这就是当今盛行的自然崇拜的源头。主说过:
从来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并且,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显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父,除了与父同在的那位,祂见过父。(约翰福音14:6)
还有:
若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还进一步说:
人若看见并认识祂,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等)
然而,信主神,救主就不同了。由于祂既是神,也是人,能被靠近,也能用心灵的眼睛被看到,所以这信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一个目标,它从这目标发出,并朝向这一目标;一旦被接受,它就会存留。这就好比一个人见过皇帝或国王后,每当他回想起他们的时候,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他们的音容相貌。信所赋予的视野就象看见一朵闪光的云,其中有一位天使召唤这人到他那里去,以便他能被提升到天堂。这就是主向那些信祂之人显现的方式,祂靠近每个个体,直到他认识并承认祂。只要他知道并遵守祂的诫命,即避开邪恶,行出善行,这一切就会发生;最后,祂会来到他的家,连同祂里面的父一起与他同居住,如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所应许的:
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3)
上述内容是当着主的十二个门徒的面写的,我在写这一切的时候,主差遣他们到我这里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