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3

153.我常常在想,

153.我常常在想,尽管整个基督教界都承认必须避恶如罪,否则他们不得赦免,他们若不得赦免,就没有救恩;然而,明白这一点的人,却不及千分之一。对此,在灵界曾作过调查,结果发现的确如此。在基督教界,每个人都从读给领受圣餐者的训词中知道这一点,因为这在训词中已经公开声明了;然而,当被问及是否知道这一点时,他们却回答说不知道,并且一直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思想过它,其中大多数人只想到信和唯信得救。我也在想,唯信如此关闭眼目,以至于当那些确认唯信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看不见圣言论到爱、仁和行为的任何话。仿佛他们用信涂抹了圣言的一切,如同一个人把红颜料抹在一部手稿上,以致它下面的东西无法显现;或即便有东西显现,它也被信吸收了,并被宣称为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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