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1

151.在此需要解释

151.在此需要解释一下内在人如何被改造,外在人如何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单凭获得知识、理解并变得智慧,因而单凭思维,内在人无法被改造;相反,内在人是通过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的教导而被改造的。当一个人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告诉他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一切良善皆来自天堂时,他若因邪恶来自地狱而停止意愿邪恶,因良善来自天堂而意愿良善,就处于改造的第一个阶段,在从地狱到天堂的门槛处。当他迈出下一步,愿意停止邪恶时,就处于改造的第二个阶段,在地狱之外,但尚未进入天堂;他看见天堂在他上面。人若要被改造,就必须拥有这样一个内在。然而,他不会被改造,除非外在和内在都被改造。当外在停止内在所不意愿的邪恶,因为它们来自地狱时,尤其当外在因此避开邪恶,并与它们争战时,外在就通过内在被改造。以这种方式,意愿是内在,行动是外在;因为除非人做他所意愿的事,否则他里面就缺乏真正的意愿,最终变得没有意愿。

从这几句话可以看出外在人如何通过内在人被改造。这就是主对彼得说这些话的意思:

耶稣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彼得对祂说,主啊,不但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8-10)

“洗”表示属灵的洗,就是从恶中洁净;“洗头和手”表示洁净内在人;“洗脚”表示洁净外在人。“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表示当内在人洁净时,外在人必须洁净。“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表示从恶中的一切洁净都来自主。《属天的奥秘》一书多处说明,在犹太人当中,洗代表从恶中洁净,这就是“洗”在圣言中所表示的,“洗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的洁净。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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