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0.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内在人和外在人,与前面多处(103-111, 120, 130, 139, 145节)讨论的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是一个意思。外在之所以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是因为内在流入外在,而不是反过来。学术界认识到,属灵的流入属世的,而不是反过来;教会认识到,内在人必须先得到洁净和更新,然后外在人由此得到洁净和更新。之所以能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主和理性都是如此教导的。主以这些话教导这一点: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圣爱与圣智》一书大量说明,理性教导这一点。事实上,凡主所教导的,祂都赋予人能力去理性明白。这种情形以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一听见某事,人就在自己里面看见它的确是这样;另一种是:他通过理性来理解它。在自己里面看见它,在他的内在人中发生;他通过理性理解它,在外在人中发生。当听说,内在人必须先被洁净,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洁净时,谁不能在自己里面看到这一点?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接受关于这个主题的某种大体概念,那么当他倚靠他的外在思维时,就会误入歧途。仅凭外在思维,人只会以为那拯救人的,是脱离内在美德的仁爱和虔诚的外在行为。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如视觉和听觉流入思维,嗅觉和味觉流入感知,因而外在流入内在;而事实恰恰相反。表面上看,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流入思维,但这是一个错觉;因为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通过耳朵在听,而不是反过来。其它感觉也是如此。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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