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0.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内在人和外在人,与前面多处(103-111, 120, 130, 139, 145节)讨论的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是一个意思。外在之所以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是因为内在流入外在,而不是反过来。学术界认识到,属灵的流入属世的,而不是反过来;教会认识到,内在人必须先得到洁净和更新,然后外在人由此得到洁净和更新。之所以能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主和理性都是如此教导的。主以这些话教导这一点: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圣爱与圣智》一书大量说明,理性教导这一点。事实上,凡主所教导的,祂都赋予人能力去理性明白。这种情形以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一听见某事,人就在自己里面看见它的确是这样;另一种是:他通过理性来理解它。在自己里面看见它,在他的内在人中发生;他通过理性理解它,在外在人中发生。当听说,内在人必须先被洁净,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洁净时,谁不能在自己里面看到这一点?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接受关于这个主题的某种大体概念,那么当他倚靠他的外在思维时,就会误入歧途。仅凭外在思维,人只会以为那拯救人的,是脱离内在美德的仁爱和虔诚的外在行为。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如视觉和听觉流入思维,嗅觉和味觉流入感知,因而外在流入内在;而事实恰恰相反。表面上看,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流入思维,但这是一个错觉;因为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通过耳朵在听,而不是反过来。其它感觉也是如此。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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