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0.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内在人和外在人,与前面多处(103-111, 120, 130, 139, 145节)讨论的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是一个意思。外在之所以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是因为内在流入外在,而不是反过来。学术界认识到,属灵的流入属世的,而不是反过来;教会认识到,内在人必须先得到洁净和更新,然后外在人由此得到洁净和更新。之所以能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主和理性都是如此教导的。主以这些话教导这一点: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圣爱与圣智》一书大量说明,理性教导这一点。事实上,凡主所教导的,祂都赋予人能力去理性明白。这种情形以两种方式发生;一种是:一听见某事,人就在自己里面看见它的确是这样;另一种是:他通过理性来理解它。在自己里面看见它,在他的内在人中发生;他通过理性理解它,在外在人中发生。当听说,内在人必须先被洁净,外在人通过内在人被洁净时,谁不能在自己里面看到这一点?然而,如果一个人没有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接受关于这个主题的某种大体概念,那么当他倚靠他的外在思维时,就会误入歧途。仅凭外在思维,人只会以为那拯救人的,是脱离内在美德的仁爱和虔诚的外在行为。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如视觉和听觉流入思维,嗅觉和味觉流入感知,因而外在流入内在;而事实恰恰相反。表面上看,所看见和听见的东西流入思维,但这是一个错觉;因为是理解力通过眼睛在看,通过耳朵在听,而不是反过来。其它感觉也是如此。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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