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5

15.良善可与真理分

15.良善可与真理分离,真理可与良善分离,并且当分离时,它们仍看似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和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正是由于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人才能表面上显得与他内在实际的样子不同;因此,坏人也能行良善,说真理,也就是说,魔鬼能伪装成光明天使。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下列要点: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264-270节);这两种官能既在恶人里面,也在善人里面(425节);没有与智慧的一个婚姻的爱,或没有与真理的一个婚姻的良善,无法成就任何事(401节);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什么也做不了(409节);爱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410-412节);凭借爱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413节);爱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智慧(414—415节);否则,爱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416-418节);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419-421节);当爱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时,它会变得属灵和属天;但当在理解力里面被玷污时,它会变得感官和肉体化(422-424节);仁和信及其结合,跟爱和智慧及其结合是一样的情况(427-430节);仁爱在天堂是什么样(431节)。

圣爱与圣智 #38

38.在圣言中,“公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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