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9.为何人不以同样的方式从属灵奴役中走出来,进入属灵自由,其原因有三,首先:他不知道什么叫属灵的奴役,什么叫属灵的自由;也没有教导这一点的真理;没有真理,属灵的奴役会被视为自由,而属灵的自由会被视为奴役。其次:基督教界已关闭理解力,唯信的神学把它封起来;两者都在自己周围设置了一道铁墙,这墙就是以下信条:神学问题超越人的理解力,人不可用自己的理性靠近它们,它们是为了盲人,而不是为了看见的人。教导何为属灵自由的真理就这样被掩藏起来。第三个原因是:很少有人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凡看不见自己的罪并停止它们的人都在罪的自由里,这自由是地狱的自由,本质上是奴役。从这种视角来看为自由本身的天堂自由,就像在浓雾或黑暗中看白昼,或在乌云之下看上面来自太阳的东西。由于这些原因,人们不知道什么叫天堂自由,也不知道它与地狱自由之间的区别就像活物与死物之间的区别。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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