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8

148.此外,人人都

148.此外,人人都想要自由,想除去不自由或奴役。被教师管制的每个男孩都想作自己的主人,因而想要自由;这同样适用于被男主人管制的男仆和被女主人管制的女仆。每位少女都想离开她的父家,结婚成家,以便能在自己家里自由行动。想要工作、做生意或履行某种工作职责的每个年轻人,在学徒期间都想要自由,以便能自己作决定。凡决定为获得自己的自由而进行服务的人都在强迫自己;当他们强迫自己时,就是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但这一切来自一种内在自由,从内在自由的角度来看,外在自由看上去就像一个仆人。这一点需要包括进来,以强化这个要点,即:自我强迫与理性和自由并不矛盾。

最后的审判(续) #21

21.在灵界,对社群

21.在灵界,对社群的一切排列皆取决于爱的不同。原因在于,爱是人的生命,主是神性之爱本身,故照着对这爱的接受而排列社群。爱千差万别,但没有人知道这些差别,唯独主知道。主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以至于可以说,它们都过着一个人的生活。天堂社群过着一种属天和属灵之爱的生活,地狱社群则过着一种属魔鬼和地狱之爱的生活;主通过相应的对立面将天堂与地狱联结起来。由于这种排列,每个人死后都去往自己的爱之社群,他也不可能到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他的爱会反对。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属灵之爱的人在天堂,而那些只有属世之爱的人却在地狱。属灵之爱唯独通过仁爱的生活获得,如果忽视了仁爱的生活,属世之爱仍是属世的。属世之爱若不服从于属灵之爱,就是它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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