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8.此外,人人都想要自由,想除去不自由或奴役。被教师管制的每个男孩都想作自己的主人,因而想要自由;这同样适用于被男主人管制的男仆和被女主人管制的女仆。每位少女都想离开她的父家,结婚成家,以便能在自己家里自由行动。想要工作、做生意或履行某种工作职责的每个年轻人,在学徒期间都想要自由,以便能自己作决定。凡决定为获得自己的自由而进行服务的人都在强迫自己;当他们强迫自己时,就是在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但这一切来自一种内在自由,从内在自由的角度来看,外在自由看上去就像一个仆人。这一点需要包括进来,以强化这个要点,即:自我强迫与理性和自由并不矛盾。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