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7

147.让我简要提一

147.让我简要提一下主如何逐出自出生以来就占据内在人的恶欲,并且当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移走如罪的邪恶时,祂又如何赐下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它们。前面(75, 139节)说明,人有一个属世心智,一个属灵心智和一个属天心智;只要一个人完全陷入恶欲及其快乐,他就仅处于属世心智;在此期间,属灵心智是关闭的。然而,一旦一个人在检查之后承认邪恶是反对神的罪,因为它们违反神性律法,因而决心停止邪恶,主就会打开属灵心智,并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进入属世心智。主也进入理性,并从那里依次排列它下面的属世心智中违反秩序的事物。这就是那使人觉得就像一场争战的东西;对那些沉迷于邪恶快乐的人来说,它看上去就像试探。因为当他的思维模式被翻转过来时,一种心灵的悲伤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由于这场争战反对的是实际在人里面的东西,就是他感觉属于他自己的东西,而且人只能从一个内在自我并出于那里的自由与自己争战,所以可推知,在这种时候,内在人与外在人争战,而且是在自由中进行争战的,并强迫外在人服从。因此,这就是自我强迫;显而易见,这并不违背理性和自由,而是与它们一致。

真实的基督教 #516

516.关于这口头忏

516.关于这口头忏悔,赞成《奥格斯堡信纲》的改革宗教导如下:没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罪;所以它们无法被罗列出来;而且,它们是内在而隐藏的,以至于对它们的忏悔是假的,不确定的,有缺陷和不彻底的;但人若承认自己无非是罪,就把所有的罪都包括进去了,无一遗漏,无一忘却。然而,考虑到脆弱胆怯的良心,罪的罗列尽管没有必要,仍不能被废除;不过,这仅仅是简单和粗鲁之人的一种幼稚和普遍的忏悔形式(《协和信条》, 327, 331, 380页)。改革宗脱离天主教之后,就采用这种悔罪取代了真正的悔改,因为悔罪基于他们的归算之信,并且唯独这信而无需仁,因而也无需悔改,就会带来罪的赦免,使人重生。悔罪还基于以下事实:它是这信不可分割的必然结果,这信就是:在称义的过程中,人不与圣灵合作;并且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还有,整个过程全仰赖怜悯或仁慈,无需方法,丝毫不用通过或经由这个人自己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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