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6

146.举例说明。假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最后的审判(续) #61

61.众所周知,人从

八、灵界中的天主教圣徒 

61.众所周知,人从父母那里拥有与生俱来或遗传的邪恶,但很少有人知道这恶是什么。这恶就在于对掌控他人的爱,这爱的性质是这样:它的缰绳越松开,它就越爆发出来,直到它燃烧着一种掌控所有人的欲望,最终想作为神被召唤和敬拜。这爱就是欺骗夏娃和亚当的蛇,因为蛇对女人说:

神知道,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眼睛就开了,那时你们就像神一样。(创世记3:4, 5)

缰绳越松开,人就越投入这爱,越背离神,转向他自己,成为无神论者。这时,圣言的神性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但由于目的是掌控他人,所以他不喜欢手段,除非它们服务于他的目的。这就是为何那些拥有对掌控他人的爱之人,无论这爱在中间层面,还是在终极层面,都在地狱,因为这爱就是那里的魔鬼。在地狱,有些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甚至无法忍受有人谈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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