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89. (3)祂照其神性秩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论述神性全能和全知的那一节已说明,神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因此,祂的全能照其秩序的法则在整个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这些要点已在前面依次予以论述(49-74节)。由于神降下来,并且如那一切所证明的,祂是秩序本身,所以祂必须变成实实在在的人,要在子宫内被孕育,然后出生,接受教育,逐渐获得知识,由此被引入聪明智慧。故就其人身而言,祂在婴儿时和其他婴儿没什么两样,在男孩时也和其他男孩一样等等。唯一区别在于,比起其他人,祂的发育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种发育符合秩序,这从路加福音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耶稣这孩子渐渐长大,灵里强健起来。祂的智慧和年纪,并神和人喜爱祂的心,都一起增长。(路加福音2:40,52)
比起其他人,这一成长过程更迅速、更全面、更完美。这从路加福音中有关祂的内容明显可知,祂十二岁时,就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教导他们,凡听见祂的,都希奇祂的聪明和祂的应对(路加福音2:46,47;4:16-22,32)。之所以发生这种事,是因为神性秩序要求那人要预备自己以接受神;并且随着他预备自己,神进入他里面如同进入祂的居所和家园;这种预备通过关于神和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因而通过聪明智慧实现。秩序的法则之一是:人越接近和靠近神(他必须貌似完全凭自己这样做),神就越接近和靠近人,并在人的内部将祂自己与人结合起来。下文(97-99,105-106节)将说明,主照着这秩序发展,甚至直到祂与父合而为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