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成了圣言。因为他们认为,尽管主通过圣言启示和教导人们,但不能因此称主为圣言。不过,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以此而有别于另一人。由于意愿是接受爱、因而接受构成其爱的各种良善的器官,理解力是接受智慧、因而接受构成其智慧之真理的一切形式的器官,故可知,每个人其实就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这是唯一使人成为人的因素,在人里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是人。至于主,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应验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变成这一切。因为,如果人的所思所言只有真理,那他就变成这真理;如果人的所愿所行只有良善,那他就变成这良善。主既应验了圣言中的一切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那么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祂都变成了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变成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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