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330.由于创造的最终目的是一个由人类形成的天使天堂,因而也是人类本身,所以其它一切受造物都是中间目的。而这些因与人有关,是为了人与主的结合,故涉及人里面的这三样事物:他的身体、理性官能和属灵品格。因为一个人若不是属灵的,就无法与主结合;若不是理性的,就不可能是属灵的;若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不可能是理性的。这三者就像一座房子;身体好比地基,理性官能好比房子的上层建筑,属灵品格则好比房子里的装饰,与主结合好比他住在其中。由此可见,功用,也就是创造的中间目的,在什么样的秩序、层级和关联或具体方式上与人有关,即:(1)为了维持他的身体,(2)为了完善他的理性官能,(3)为了他从主那里获得属灵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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