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218.这些上升和下降的层级,也被称为在先层级和随后层级,同样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它们以其能力存在于其最终层级中;这一点可通过前几章所引用的一切例子来证实,这些例子都是经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所确认的。然而,在此我只想通过引用死物和活物的努力、力、动作来证实它们。众所周知,努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通过对应于它的力行动,由此产生动作;因此,努力是力的全部,并通过力是动作的全部;由于动作是努力的最终层级,所以努力通过动作发挥它的能力。努力、力和动作只照高度层级结合,它们的结合不是连续性的,因为它们是离散或分离的,但通过对应离散或分离。事实上,努力并非力,力也并非动作;不过,力是由努力产生的,因为力是被唤醒的努力,动作则由力产生。所以,能力并非单单存在于努力中,也并非单单存在于力中,而是存在于动作中,动作是它们的产物。这一事实似乎仍值得怀疑,因为它没有通过运用自然界中可观察、看得清的现象来说明。尽管如此,这就是努力、力和动作进入能力的过程。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