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6

146.举例说明。假

146.举例说明。假如有一个人曾以欺骗和偷窃为快乐,现在看到并从内心承认这些是罪,因而想要停止它们。当他停止时,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的争战就开始了。内在人拥有对诚实的情感,而外在人仍以欺骗为快乐。由于这种快乐与诚实的快乐截然相反,所以它不会让路,除非它被强迫;它只能通过争战被强迫。一旦赢得这场争战,外在人就会进入对诚实的爱,也就是仁爱的快乐。此后,欺骗的快乐逐渐变得不令他快乐。其它罪也是这样,如通奸和淫乱,报复和仇恨,亵渎和说谎。但最艰难的,是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或统治之爱的争战。人若战胜这种爱,就很容易战胜其它一切邪恶的爱,因为这爱是它们的头。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8

SS28.学术界的理

SS28.学术界的理解是,这三者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或存在,成为和显现;目的是存在、原因是成为、结果是显现。因此,每个完整之物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可称作首先,中间和末后;也可称作目的,原因和结果;存在,成为和显现。当明白这些事时,也会明白神的每项工作在其最后阶段都是完整和完美的,而且整体,也就是一个三位一体就在最后阶段中,因为在先阶段一起在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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