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69.⑴先前的天由哪些人构成。先前的天是由所有受到最后审判的人构成的。受到最后审判的,既不是地狱里的人或天堂里的人,也不是灵人界里的人(关于灵人界,参看HH421-520节),更不是仍活在世上的人,仅仅是那些自造一种天堂的人;他们当中大多数人住在山上或高处的磐石上。这些人也是主安置在左边的山羊(马太福音25:32-33)所表示的人。由此可以证实,先前的天不但由基督徒,还由伊斯兰教徒、外邦人或异教徒构成;他们都在各种不同的地方自造这类天堂。
我简单描述一下他们的性质。他们就是那些在世上过着表面圣洁的生活,却没有内在的圣洁,公正和诚实是由于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由于属灵律法的人。因此,他们是外在人或属世人,不是内在人或属灵人。他们包括那些掌握教会的教义,甚至能教导它,却不照之生活的人;还包括那些担任各种职务,履行服务或发挥功用,但不是为了服务或功用的人。在全世界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当中,这些人和类似他们的其他人构成先前的天。因此,该天堂在性质上极像由那些行善不是因为它是良善,而是因为害怕法律惩罚,丧失名声、尊敬和财富的人构成的世界和地上教会。只为这些而不为其它原因行善的人并不敬畏神,而是害怕人,也没有良心。
构成先前天的新教徒,大多是那些持守唯信得救的信仰,却没有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生活的人;他们还渴望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仰慕。当所有这些人在公开场合时,他们的内层就关闭,免得它们显现。然而,当最后的审判开始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那时会发现,他们内心痴迷各种邪恶和虚假,反对神性,实际上早就身在地狱了。因为每个人死后立即与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善人与天堂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恶人与地狱里的同类灵人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他们的内层显露之前,他们不会加入同类灵人。在此期间,他们能与外在类似他们的人交往。
然而,要知道,凡内在良善,因而属灵的人都与他们分离,并被提入天堂;凡内外都邪恶的人也与他们分离,并被投入地狱。这种事从主降临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一直持续到最后的审判发生时的最后一刻。只有刚才所描述的那种人留下来,形成自己的社群,从而构成先前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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