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3.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新地”表示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因为人人都将圣言中的“地”理解为大地;而事实上,它表示教会;就属世意义而言,“地”是指大地,但就属灵意义而言,它是指教会,因为那些明白灵义的人,也就是属灵之人,如天使那样,当地在圣言中被提及时,不是理解为实际的大地,而是理解为住在那里的民族及其神性敬拜;这就是为何“地”表示教会。这一事实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可参看下文。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两处经文,好叫大家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地”表示教会:
高处的闸门都开了,地的根基也震动了;地必全然打破,尽都崩裂,地大大地震动了;地要摇摇晃晃,好像醉酒的人;又如小屋子摇来摇去;罪过在其上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我要使人比纯金更少;因此在耶和华烈怒的日子,我必使天震动,地必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2, 13)
在祂面前,地震天动,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
地就摇撼战抖,山的根基也震动摇撼。(诗篇18:7, 8)
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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