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10.⑵人类是天堂的苗床。这一点在下一章(14-22节)会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在那里我将说明:天堂与地狱皆来自人类,这意味着人类就是天堂的苗床。但我在此必须首先说明,正如自创世之初直到如今,天堂由人类形成,此后它将继续由人类形成并填满。
事实上,某个星球上的人类灭亡是有可能的;当他们与神性完全分离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因为那时,人不再有属灵的生命,只有属世的生命,属世的生命就像动物的生命。一旦人们成了这个样子,他们就无法形成一个社群,受到律法的约束,因为没有天堂的流注,因而没有神性的管理,人会变得疯狂,不受控制地冲进针对彼此的难以启齿的各种恶行。即便某个星球上的人类因与神性分离而有可能灭亡(这是主预防的一个结果),但其它星球上的人类仍继续存在。因为宇宙中有数十万个星球;对此,可参看《宇宙星球》这本小册子,我们太阳系和外太空中的星球被称为行星。
我从天上被告知,若非主降世,在地球上取了人身,并使之成为神性,地球上的人类早就灭亡了,并且今天不会剩下一个幸存者。我还被告知,若非主赐给我们这样一部圣言为天使天堂并它与人的结合充当一个基础,同样的情形就会发生。天堂与人通过圣言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303-310节)。然而,只有那些作属灵思考的人,也就是那些通过承认主里面的神性而与天堂结合的人才能承认这一事实,因为唯有他们才能作属灵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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