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真实的基督教 #44

44.这就是圣爱的性

44.这就是圣爱的性质。这一点从它的气场遍及整个宇宙,并根据人的状态而影响每个人可以得知。它尤其感染父母,因为正是这爱使他们温柔地爱着自己之外的他们的子女,愿意与他们合为一体,并致力于他们的幸福。圣爱的这种气场不仅打动好人,也打动坏人,不仅打动人类,也打动各种动物和鸟类。有哪个母亲在生育孩子后不是一心与它结合,为它提供食物?鸟儿孵化幼雏后心里所惦念的,不就是将它们庇佑在翅膀下,通过它们小小的嘴将食物送到它们的喉咙里?众所周知,连毒蛇和蝰蛇也爱它们的后代。这种普遍的气场尤其打动那些从内心接受神爱之人,他们就是那些信神并爱邻之人。这种人所具有的仁爱就是神爱的一个形像。
即便那些不善良的人之间的友谊也模仿这爱。人在坐席时,会把最好的东西给他的朋友,拥抱他,爱抚他,握住他的手,许诺给朋友提供服务和帮助。那些同质或相似之人想要并努力结合的感觉唯独出自这一本源。神性气场同样作用于无生命之物,如树木、植被。不过,它是通过尘世太阳及其热与光做到这一切的。这热从外面渗透进去,与它们结合起来,使它们发芽、开花、结果,这些类似于有生命之物里面的幸福。太阳的热就具有这种果效,因为它与属灵之热,也就是爱相对应。矿物界的各种事物中甚至也有这爱作工的代表形像。这爱的写照体现在这些矿物升华为有用的形式,以及宝石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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