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42.还当知道,爱与智慧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也有三个层级。人的心智被划分为与这三个层级相对应的三个区域。最高区域的生命等级最高,第二区域的生命等级次之,最低区域的生命等级最低。随着人的成长,这三个区域依次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低区域处于最低层,自婴儿至童年时期通过各种知识的获得被打开。生命所在的第二区域处于较高层,自童年至青少年时期通过基于知识的思维被打开。生命所在的最高区域,处于最高层,自青少年至成年早期,以及之后的时期通过对道德和属灵真理的领悟被打开。
当进一步知道,生命的完美不在于思维,而在于觉察来自真理之光的真理。由此可以推断人的生命何等不同。有些人一闻听真理,马上直觉这是真理,这些人在灵界以雄鹰来代表。有些人对真理没有直觉,而是通过基于表象的论据得出结论,这些人以歌唱的鸟儿来代表。也有些人相信真理是因为,它是权威人士宣称的,这些人以喜鹊来代表。还有些人只有觉察虚假,而无觉察真理的渴望和能力,因为他们处在幻光中,这光使得虚假看似真理,使得真理要么看似隐藏在密云中的东西,要么看似流星,甚至看似虚假。这些人的思维以夜鸟来代表,他们的言语以尖叫的猫头鹰来代表。他们当中那些确信其虚假信仰的人甚至连闻听真理都无法忍受。一旦有真理敲击他们的耳膜,他们就会厌恶地拒绝,就象充满胆汁的胃因恶心而将食物呕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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