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真实的基督教 #417

417.众所周知,人

417.众所周知,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并非因为他有人脸和人身,而是由于其理解力中的智慧和意愿中的良善。智慧和良善的品质越高,他就越是一个人。人生来比任何动物都要野蛮,但他能通过各种教导而成为一个人,其心智通过接受教导而形成,人通过并照着其心智而成为真正的人。有些动物的脸类似人脸,但它们不具备理解力,或通过理解力做事的能力,只是出于其属世之爱所激发的本能行动。区别在于,动物通过发出声音来表达它的爱之情感,而人则将这些情感呈给思维,然后以话语的形式说出它们。还有,动物脸朝下注视地面,而人则仰脸望向四周的天空。由此可推断出,人说话越合乎理性,心思越停留在天上,就越是人;越是违背理性,心思越停在地上,就越不是人。尽管这样的人依然是人,但不是实际上的人,而是潜在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理解力真理、意愿善事的潜能;不过,他越不愿意行出良善、理解力真理,就越只能表面上假装成人,模仿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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