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27.尘世有两个特有的属性使得其中万物成为有限:一为空间,一为时间。由于尘世由神所造,并且空间和时间连同它一起被造,致使其成为有限,故有必要讨论它们的两个起点,即无垠和永恒。因为神的无垠与空间相关,神的永恒与时间相关,而祂的无限则包含无垠和永恒这二者。但由于无限超越有限,它不是有限的心智所能理解的,只能允许其在某种程度上对它有所理解力,故要认真讨论下列要点:
⑴神是无限,因为祂是存在和彰显本身,宇宙万物皆通过祂而存在和彰显。
⑵神是无限,因为祂在世界,因而在空间和时间产生之前就已存在。
⑶自创世之时,神就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
⑷相对于空间的无限被称为无垠,而相对于时间的无限则被称为永恒。尽管它们如此关联,但神的无垠之中丝毫没有空间,祂的永恒之中丝毫没有时间。
⑸世上有众多事物能使被启示的理性看到神创造者的无限。
⑹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无限在有限事物里面,如同在自己的容器中,在人里面则如同在自己的形像中。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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