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218.(2)圣言字义中的良善与真理由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份代表主的神圣良善与救赎的工作。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主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那是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所以,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样宝石由乌陵和土明组成,代表从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及其伴随它们的一切。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用巧工作以弗得。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在那上面镶宝石、四行宝石,第一行是肉红玉髓、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风信子石、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儿子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刻十二个支派的名字。亚伦要将放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带在胸前;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放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15-21,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予以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上的各样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样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那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就普遍意义而言,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最外层中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的光辉;在天使的语言,或完整的希伯来语中,乌陵是指闪耀的火焰,土明是指光辉。那里还说明,这些回应是由各种光,同时由默契的感觉,或鲜活的声音所给出的,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由此可见,这些宝石还表示就圣言最外在的意义而言,出于良善的真理。天上绝不会以其它方式给出回应,因为这最外在的意义就包含所发出的丰满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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