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13.⑹若神不是一位,整个宇宙无法被造并维持存在。神的一体性可通过宇宙的创造推论出来。原因在于,宇宙自始至终是一个有机组织起来的单一系统,它依赖神,如同肉体依赖灵魂。宇宙如此被造,以致神无处不在,并使宇宙的一切细节都在祂的掌控之下,不断将其联结为一体,从而维护整个宇宙。这也是为何耶和华神说,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以赛亚书44:6;启示录1:8),在别处说祂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这个被称为宇宙的浩瀚系统工程自始至终是一个有机组织起来的单一整体,因为神在创造宇宙时所着眼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人类创造一个天使天堂。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是构成这个世界的一切事物;因为凡意愿目的者也会意愿方法。
因此,凡将这个世界视为包含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的一件作品者,也会视整个受造宇宙为连贯成一个整体的作品,并看到这个世界被构造为有益人类的功用的集合体,以便形成天使天堂。圣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通过祂的神性使人类得到永恒的祝福;祂的圣智只产生旨在实现这个目的的功用。从这种普遍观点来看待这个世界,凡有智慧者都能领悟到宇宙创造者是一位,祂的本质是爱和智慧。所以,宇宙的最小细节中无不隐含着某种有益人类的功用,或远或近。因为人类的衣食皆源自地上的出产和动物。
奇事之一是,那些被称作蚕的微不足道的昆虫能让男男女女穿上丝绸,
华丽地装扮他们,上至王后国王、下至男仆女佣。象蜜蜂这样渺小的昆虫都能为照亮教堂和礼堂提供蜡烛所需要的蜂蜡。那些逐一研究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事物,而不思考万物最普遍的联系,包括目的、居间原因和结果,并且不从藉着圣智的圣爱推论创造的人,看不到整个宇宙其实是一位神的杰作,祂居于一切具体功用中,因为祂居于目的中。无论哪种情况,凡居于目的者,必居于方法中,因为目的存在于一切方法的至内在,驱动并引导它们。
人若不视宇宙是神的手艺,也不视之为祂的圣爱与圣智的居所,反而视之为自然界的手艺,是太阳的热与光的居所,就会反对神,关闭其心智的高层区域;然后向着魔鬼打开其低层区域,结果脱去他们的人性,披上兽性,不仅视自己如同野兽,而且的确变成野兽。因为他们狡诈如狐狸,残暴如狼,奸猾如豹,野蛮如虎,还变成鳄鱼、毒蛇、猫头鹰、以及其它夜鸟,各随其本性。在灵界,象这样的人从远处看,的确就象这些野兽,因为这就是他们恶欲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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