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76.凡不知道神无关时间,不能出于任何感知思想祂的人除了想象时间的永恒外,完全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想象永恒。在这种情况下,当思想神来自永恒时,他必茫然无措,因为他会想到一个开始,而开始唯独指向时间。他的茫然无措是由以下观念产生的:神起源于祂自己,他据此冲动地以为自然界也起源于它自己。他只能通过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从这一观念中解脱出来,因为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是一种无关时间的观念;当时间被分离出去时,永恒和神性是同一个,神性就是神性本身,而非来自它自己。天使声称,他们能想象神来自永恒,但绝不能想象自然界来自永恒,更想象不出自然界起源于它自己,根本想象不出自然界是自然界本身。因为本身存在者就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的起源;存在本身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天使来说,这就是永恒,而永恒无关时间,正如非受造者无关受造者,无限者无关有限者;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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