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圣爱与圣智 #419

419.(16)如果

419.(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人从出生起就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出现在他的眼前;因此,他心里也不想别的东西。这爱是肉体-属世的,可被称为物质的爱。此外,由于天堂之爱与物质的爱在父母里面是分离的,所以这爱也变得污秽。

这爱无法与它的污秽分离,除非人拥有能力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看到他当如何生活,才能使他的爱和理解力一起被提入智慧。爱,也就是这个人,通过理解力看到什么样的邪恶玷污并败坏爱;他也看到,他若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并远离它们,就会爱上与这些邪恶对立的事物,而这些事物都是天上的。他还看到能使他避开并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的方法。爱,也就是这个人,运用把他的理解力提升到天堂之光并从中获得智慧的能力而看到这一切。然后,爱在何等程度上将天堂置于第一位,将世界置于第二位,同时在何等程度上将主置于第一位,将自己置于第二位,就在何等程度上洁除它的污秽并被洁净。换句话说,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提升到天堂之热,并与理解力所在的天堂之光结合。这时,一个婚姻就形成了;该婚姻被称为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

谁都能明智地理解并理性地看出,人避开并远离偷窃和欺诈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诚实、正直和公义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报复和仇恨到什么程度,就热爱邻舍到什么程度;避开并远离通奸到什么程度,就热爱贞洁到什么程度,等等。

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天堂和主以什么样的尺度存在于诚实、正直、公义、对邻舍的爱、贞洁,以及天堂之爱的其它情感中,直到他把它们的对立面除去。当除去这些对立面时,他才进入这些情感,并由此认识并看到它们。在此之前,有一种面纱横在中间;尽管它允许天堂之光照耀这爱,然而由于这爱并不热爱它在同一层级的配偶,就是智慧,所以它不接受这光。事实上,当其配偶从高处返回时,爱甚至可能会责备并训斥它,但又被以下想法抚慰:其理解力的智慧可以作为一种手段,用来获得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然而,这时他将自己和世界置于第一位,将主和天堂置于第二位。它置于第二位的东西,只有在服侍的情况下才会被它所爱;若不服侍,就会被它否认并弃绝,即便死前不这样,死后也必如此。这个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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