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263.但当属灵心智打开时,属世心智的状态就完全不同了。这时,属世心智愿意服从属灵心智并从属于它。因为属灵心智从上面或里面作用于属世心智,并移除其中那些反对的元素,使那些与自己协调一致的元素适应它自己,过度的反作用就这样逐渐被消除。值得注意的是,在宇宙的最大和最小事物中,无论活的还是死的,都有作用和反作用,万物的平衡由此而来;一旦作用大过反作用,这种平衡就会打破,反之亦然。属世心智和属灵心智也是如此。当属世心智出于其本身为邪恶和虚假的爱的享受和思维的满足行动时,属世心智的反作用就会移除那些属于属灵心智的元素,并堵住门口,以免它们进入,它使得行为来自诸如与它的反作用相一致的那类事物。结果,属世心智的作用和反作用反对属灵心智的作用和反作用。这反过来造成属灵心智的关闭,就像螺旋反扭一样。但当属灵心智被打开时,属世心智的作用和反作用就会翻转过来;因为属灵心智从上面或里面进行作用,同时也通过属世心智中那些从下面或外面被安排去服从它的元素进行作用;它将属世心智的作用和反作用所在的螺旋扭回来。因为属世心智天生就与属于属灵心智的事物对立;众所周知,这种对立是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获得的。被称为改造和重生的状态变化就具有这种性质。改造之前,属世心智的状态好比一个向下扭转或弯曲的螺旋;改造之后,它好比一个向上扭转或弯曲的螺旋。因此,改造之前,人向下看地狱,改造之后,则向上看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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