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SS105.只是我需要解释一下主与天堂的同在和结合是如何通过圣言存在于全地的。在主眼里,整个天堂就像一个人,教会也是如此。它们也的确看似一个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86节)。在这个人里面,圣言被阅读,并且主由此被知晓所在的教会,如同心和肺;属天国度如同心,属灵国度如同肺。
正如一切肢体和器官都靠人体的两大生命源泉来维持并存活,全地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敬拜一位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靠主和天堂藉由圣言与教会的结合来维持并存活。他们凭自己的信仰和生活而在这个人里面,并对应于它在含有心肺的胸腔之外的肢体和器官。因为圣言虽在教会存在于相对较少的人当中,但仍从主经由天堂将生命赋予其余的世人,正如心肺将生命赋予全身的肢体和器官。事实上,这种联系或共享是相似的。
这就是为何阅读圣言的基督徒形成这个人的胸部。他们在中心,他们周围是天主教徒,天主教徒周围是承认主为最大先知和神儿子的伊斯兰教徒或穆斯林,接下来是非洲人;而亚洲和印度的各民族和人民构成最外围。关于这种安排,进一步的信息可见于《最后的审判》一书(48节)。此外,在这个人里面的所有人都面向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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