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4.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瞎眼的状态下被改造。这些人也不知道真理,因而不知道生活;因为理解力必须教导真理,意愿必须行出真理。当意愿行出理解力所教导的真理时,它的生活就与真理融为一体了。但当理解力瞎眼时,意愿也会关闭。它照自己的理性自由所行的一切,都是邪恶;这邪恶在理解力,也就是虚假中被合理化。理解力不仅会因无知,还会因教导一种盲目信仰的宗教,以及虚假教义而变瞎。因为正如真理打开理解力,虚假则关闭理解力。虚假从上面关闭理解力,从下面打开理解力;仅从下面被打开的理解力不能看见真理,只能将它想要的一切都合理化,尤其将虚假合理化。理解力也会因恶欲变瞎。只要意愿陷入这些恶欲,它就会驱使理解力把它们合理化;恶欲被合理化到何等程度,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无法享有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些情感看见真理,从而无法被改造。
例如,当有人陷入通奸的欲望时,他的意愿因陷入这爱的快乐,故会驱使他的理解力把它合理化,说:“什么叫通奸?其中有邪恶的成分吗?不就是夫妻间那点事吗?孩子能从婚姻生出,难道就不能从通奸生出吗?难道一个女人不能接受多个男人而不受伤害吗?性与灵性有什么相干呢?”此时已成为意愿的妓女的理解力就是如此思想的。它因与意愿一起放荡而变得如此愚蠢,以至于看不见婚姻之爱是属灵的,是天堂之爱本身,是它所来自的对主和教会之爱的一个形像,因而本身是神圣的,是贞洁本身,是纯洁和纯真;它使人成为爱的形式,因为配偶双方能出于至内在之物彼此相爱,从而把他们自己塑造为爱;而通奸会摧毁这个形式,随之摧毁主的形像;可怕的是,奸夫将其生命与丈夫的生命一起混合在他的妻子里面,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他的种子或精子里面。
由于这就是亵渎,所以地狱被称为通奸;而另一方面,天堂被称为婚姻。此外,对通奸的爱与最低层的地狱相通,而真正的婚姻之爱与至内层天堂相通;两性生殖器官就对应于至内层天堂的社群。记录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当意愿陷入恶欲时,理解力将变得何等瞎眼;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瞎眼的状态下被改造。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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