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0

140.如果仅在不幸

140.如果仅在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下思想神,并乞求祂的帮助,那么没有人在这种状态下被改造,因为这是一种强迫状态;因此,一旦进入自由状态,他就会回到他以前很少思想或根本不思想神的状态。而那些在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自由状态下敬畏神的人则不然。“敬畏神”是指害怕得罪祂,“得罪祂”意味着犯罪。这种敬畏不是怕的问题,而是爱的问题,因为当一个人爱另一人时,他岂不害怕伤害他?爱有多深,怕有多深。没有这种怕,爱是肤浅乏味的;它只占据思维,根本不占据意愿。“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是指由危险所带来的绝望状态,如战争、决斗、海难、坍塌、火灾,即将面临或始料不及的财富、工作、威信的丧失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想到神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自己。因为这时心智可以说被禁锢在身体里面,因而不在自由中,进而不在理性中;而没有它们,改造是不可能的。

真实的基督教 #330

330.我们说过,人

330.我们说过,人越避开恶事,就越意愿善行。原因在于,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邪恶来自地狱,良善来自天堂。因此,地狱,也就是邪恶,越被移除,天堂就越近,人就越专注于良善。当关注十诫中的八条诫命时,这一事实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如人:
⑴越不敬拜别神,就越敬拜真神。
⑵越不妄称神之名,就越爱出自神之物。
⑶越不想杀人、出于仇恨或报复行事,就越祝福邻人。
⑷越不想奸淫,就越想与妻子过贞洁的生活。
⑸越不想偷盗,就越追求诚实。
⑹越不想作假见证,就越思想并谈论真理。
⑺⑻越不贪恋邻人的一切,就越愿邻人享受他自己的东西。
由此明显可知,十诫包含爱神爱邻的一切。故保罗说: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婪这些诫命,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邻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邻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9,10)
对此,必须加上两条原则为新教会所用:
⑴凭自己,没有人能避恶如罪、行出在神眼里为良善的善行来;但人越避恶如罪,就越通过主,而非凭自己行出善行。
⑵当避恶如罪,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若不是因为它们是罪,而是为了其它因素而避开邪恶,就不是在避恶,只是防止它们显现在全世界面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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