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0.如果仅在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下思想神,并乞求祂的帮助,那么没有人在这种状态下被改造,因为这是一种强迫状态;因此,一旦进入自由状态,他就会回到他以前很少思想或根本不思想神的状态。而那些在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自由状态下敬畏神的人则不然。“敬畏神”是指害怕得罪祂,“得罪祂”意味着犯罪。这种敬畏不是怕的问题,而是爱的问题,因为当一个人爱另一人时,他岂不害怕伤害他?爱有多深,怕有多深。没有这种怕,爱是肤浅乏味的;它只占据思维,根本不占据意愿。“不幸或突发事件的状态”是指由危险所带来的绝望状态,如战争、决斗、海难、坍塌、火灾,即将面临或始料不及的财富、工作、威信的丧失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想到神不是出于神,而是出于自己。因为这时心智可以说被禁锢在身体里面,因而不在自由中,进而不在理性中;而没有它们,改造是不可能的。
318.就属灵之义而言,“偷盗”表示剥夺他人从其信仰所获得的真理;这是虚假和异端邪说造成的影响。牧师若履行牧职只是为了名或利,并且教导他们通过圣言看到或能看到不真实的那类事,就是属灵的盗贼。因为他们拿走了人们得救的工具,即信之真理。在圣言经文中,这类人被称为盗贼,如: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约翰福音10:1,10)
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那里没有贼来偷。(马太福音6:19,20)
盗贼若来在你那里,或强盗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5)
它们蹦上城,蹿上墙,爬上房屋,进入窗户如同盗贼。(约珥书2:9)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群骚扰。(何西阿书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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