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⑹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的爱之良善不是真正的良善,只是貌似良善;不与爱之良善结合的智慧之真理不是真正的真理,只是貌似真理。事实上,除非与自己的真理结合,否则不存在为良善本身的良善;除非与自己的良善结合,否则也不存在为真理本身的真理。然而,与真理分离的良善的确是存在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也是存在的。这种良善和真理出现在假冒伪善者和阿谀奉承者,各种各样的恶人,以及那些仅处于属世良善,未处于属灵良善的人身上。所有这些人都能向教会、他们的国家、社会、同胞、困苦穷乏人和孤儿寡妇行善。他们也能理解真理,并出于自己的理解思想它们,出于思维谈论并教导它们。然而,他们身上的这些良善和真理不是内在的,也就是说,本身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只是外表而已。它们唯独是为了他们自己和世界,而不是为了良善和真理本身而存在的,这意味着它们的源头不是良善和真理。因此,它们只来自口头和身体,而不是发自内心。
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好比包装了金银的渣滓、烂木头或粪便;他们所讲的真理好比呼出并消散的一口气,或突然消失的幻光,尽管它们表面上看似纯正的真理。这些东西在这些人本人看来是这样,然而在那些听见并接受它们,却不清楚状况的人看来可能迥然不同。因为外在影响各人的方式取决于各人的内在。某个真理进入其他人的听觉,无论它出自谁的口,其他人的心智领悟它的方式取决于他们自己心智的状态和品质。那些因遗传而处于属世良善,未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因为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内在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会驱散虚假和邪恶,而纯属世之物则支持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与行善是格格不入的。
410.由于仁爱本身居于内在人,是善愿的居所,并通过内在人居于外在人,是善行的居所,故可知,被爱的是内在人,外在人由此而被爱。还可知,人当因着他里面良善的品质而被爱;因此,良善本身才是本质上的邻舍。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人若从三、四个人中选出一位管家或仆人来,他岂不会考查他的内在人,选出忠诚可靠的那一位,并为此而爱他吗?同样,一个国王或长官会从三、四个候选人中选出能胜任职务的人,而拒绝不能胜任的人,无论他外表如何,也无论他的言行如何。
既然人人都是邻舍,而人又具有无限的多样性,每个人当根据自己的良善而被爱,那么显然,对邻之爱有属和种,以及等级之分。由于当爱主高于一切,故可知,对邻之爱的等级是按照对主之爱来划分的;换句话说,按照他自身所拥有的主或来自主之物的多少来划分,这也是他所拥有的良善的度量,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不过,由于这些等级存在于内在人,而内在人在世上很难被察觉,所以只要照着所知道的等级来爱邻舍就足够了。但死后,这些等级可被清楚觉察到,因为在灵界,意愿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会在他们周围形成一种属灵的气场,该气场能以各种方式被感觉到。而在世时,属灵的气场会被肉体吸收,并被包裹在这人所发出的属世气场中。对邻之爱有等级之分,这明显从主关于撒玛利亚人的寓言看出来:撒玛利亚人怜悯那个被盗贼打伤的路人,然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后却走开了;当主问这三个人中哪一个是邻舍时,得到的答复是:“那个怜悯他的”(路加福音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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