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4

14.⑹不与智慧之真

14.⑹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的爱之良善不是真正的良善,只是貌似良善;不与爱之良善结合的智慧之真理不是真正的真理,只是貌似真理。事实上,除非与自己的真理结合,否则不存在为良善本身的良善;除非与自己的良善结合,否则也不存在为真理本身的真理。然而,与真理分离的良善的确是存在的,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也是存在的。这种良善和真理出现在假冒伪善者和阿谀奉承者,各种各样的恶人,以及那些仅处于属世良善,未处于属灵良善的人身上。所有这些人都能向教会、他们的国家、社会、同胞、困苦穷乏人和孤儿寡妇行善。他们也能理解真理,并出于自己的理解思想它们,出于思维谈论并教导它们。然而,他们身上的这些良善和真理不是内在的,也就是说,本身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表面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只是外表而已。它们唯独是为了他们自己和世界,而不是为了良善和真理本身而存在的,这意味着它们的源头不是良善和真理。因此,它们只来自口头和身体,而不是发自内心。

这种人所行的良善好比包装了金银的渣滓、烂木头或粪便;他们所讲的真理好比呼出并消散的一口气,或突然消失的幻光,尽管它们表面上看似纯正的真理。这些东西在这些人本人看来是这样,然而在那些听见并接受它们,却不清楚状况的人看来可能迥然不同。因为外在影响各人的方式取决于各人的内在。某个真理进入其他人的听觉,无论它出自谁的口,其他人的心智领悟它的方式取决于他们自己心智的状态和品质。那些因遗传而处于属世良善,未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因为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内在都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会驱散虚假和邪恶,而纯属世之物则支持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与行善是格格不入的。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