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9.没有人在一种恐惧的状态下被改造,因为恐惧会夺走自由和理性,或自主和理智。爱打开心智的内层,而恐惧会关闭它们;当它们被关闭时,人很少思考,仅仅意识到冲击心智或感官的东西。困扰或占据心智的一切恐惧都是这个样子。
前面(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恐惧决不能占据思维的内在;这内在始终处在自由之中,因为它处于其生命之爱。但它能占据思维的外在,并且当它如此行时,思维的内在就关闭;一旦内在关闭,人就不能再出于自由照着他的理性行动,因而不能再被改造了。
占据思维外在并关闭其内在的恐惧,主要是对丧失地位和利益的恐惧。思维的内在不会因害怕民事处罚和外在的教会处罚而关闭,因为这些法律所规定的处罚,只针对那些言行违反国家的民事原则和教会的属灵原则之人,不针对那些仅在思维上违反它们的人。
对地狱惩罚的恐惧的确能占据思维的外在,但仅持续几分钟、几小时或几天。不久之后,人的思维会因思维的内在而回到它自己的自由之中;严格来说,思维属于人的灵和生命之爱,被称为心之思维。
然而,对丧失地位和利益的恐惧占据人思维的外在;当它如此行时,就会从上面关闭思维的内在,阻止来自天堂的任何流注,使人的改造成为不可能。这是因为,人与生俱来的生命之爱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而对自己的爱与对地位的爱构成一体,对世界的爱与对利益的爱构成一体。因此,当一个人获得地位或财富时,出于失去它们的恐惧,他会为自己而将提升其地位和财富的手段合理化。这些手段可能是民间的,也可能是教会的,两种都是权力的手段。人若尚未获得地位和财富,却又贪恋它们,也会如此行;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如此行是因为害怕在寻求它们时丧失名声。
我说过,这种恐惧会占据思维的外在,从上面关闭内在,阻止来自天堂的流注。还说过,当内在完全与外在构成一体时,它就会被关闭,因为这时它不在自己里面,而是在外在里面。
由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是地狱之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所以清楚可知,以这些爱为其生命之爱的人,或这些爱在里面掌权的人,其思维的内在本身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各种恶欲。如果人们因害怕丧失自己的显赫和财富而狂热地信奉自己的宗教,尤其他们的宗教涉及他们被拜为半神,同时被拜为地狱的统治者,那么他们是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的。他们可能看似对拯救灵魂热情似火,但这火是一种地狱之火。由于这种恐惧尤其会夺去在起源上属天堂的理性本身和自由本身,所以显而易见,它会阻碍人被改造的可能性。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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