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8.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前面(78-81节)说明,除了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成为他的一部分。这是因为自由属于意愿,理性属于理解力。当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时,他就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凡结合在一起的两者所行的,都会成为人的一部分。既然主的旨意是人要被改造和重生,以便他可以拥有永生或天堂的生命,并且没有人能被改造和重生,除非良善被归给他的意愿,以至于好像是他自己的,真理被归给他的理解力,以至于也好像是他自己的;既然除了出于意愿的自由照着理性所做的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被归给任何人,那么可推知,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缺乏自由和理性的状态有很多,但它们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类:恐惧、不幸或突发事件、精神疾病、严重的身体疾病和理解力瞎眼的状态。我需要详细说明每种状态的情况。
327.从属灵之义而言,这些诫命禁止一切违反灵的私欲,也就是说,禁止那些反对教会灵性之物,主要涉及信与仁。若不驯服这些私欲,放任肉体自行其是,那么肉体就会冲进一切罪行。这一点从保罗书信中清楚可知: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拉太书5:17)
从《雅各书》也清楚可知: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15)
还可从彼得后书清楚可知:
主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得后书2:9,10)
简言之,就属灵之义而言,这两条诫命回顾了前面从属灵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它们都不可贪恋,从属天之义层面提到的一切事物同样如此。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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