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7.这一切清楚表明强制敬拜和非强制敬拜各是何性质。强制敬拜是属肉体的,毫无生气,是黑暗和悲伤的。它是属肉体的,因为它吸引身体,不吸引心灵;它毫无生气,因为它里面没有生命;它是黑暗的,因为它里面没有理解力;它是悲伤的,因为它里面没有天堂的快乐。而另一方面,当非强制敬拜是真诚的时,它是属灵的,有生气,是明亮而又快乐的。它是属灵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灵;它有生气,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生命;它是明亮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智慧;它是快乐的,因为它里面有来自主的天堂。
225.本章前面部分已说明,圣言的完全、神圣和大能就存在于字义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言,故可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由此教导和启示世人。这一点须按下列顺序予以说明。 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⑵教义应取自圣言的字义。 ⑶但只有那些从主得到启示的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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