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56.⑵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这一点只有主允许在灵界与他们交往的人才知道。我有幸获此殊荣,故能凭亲身经历说话,因为我看见、听见了他们,并与他们交谈过。每个人死后都拥有类似他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生活;除了他的爱之快乐转化为相应的形式外,这种生活无法改变;这一点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两个章节(470—490节)明显看出来。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的生活也是如此,它完全和在世时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时他们心里所藏的秘密都暴露出来。因为那时,他们在灵里,思维和意图的内层都在灵里;他们在世上隐藏这些内层,并用一种神圣的外在表现来掩盖它们。
由于这些内层现在都可以看见,所以人能发觉,在那些声称有权柄打开和关闭天堂的神职人员当中,一半以上完全是无神论者。但由于他们的心智仍被他们在世时所行使的权柄困扰,并且这种权柄建立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即:主被父赐予一切权柄,这权柄转交给彼得,又按继承顺序转交给教会的高级教士或领袖,所以他们仍有与其无神论相连的对主的一种口头承认。然而,这种承认只在能使他们拥有某种程度的权力的情况下才会持续下去。其余的,即不是无神论的神职人员则头脑如此简单,以至于完全不知道人的属灵生活、得救的方法和通往天堂的神性真理;他们对天上的信与爱一无所知,还以为教皇能随意将天堂授予任何人。
由于在灵界,只要尚未在天堂或地狱,每个人都过着类似于在尘世的生活(参看《天堂与地狱》,452—480节),还由于就外在表象而言,灵界完全就像自然界(参看《天堂与地狱》,170-176节),所以他们仍过着那种道德文明的生活,尤其仍拥有那种敬拜,因为这一切会扎根于人的至内层,并牢牢固定在那里;死后,任何人都无法从中退出,除非他拥有来自真理的良善和来自良善的真理。然而,把现在所论述的人从他们的敬拜形式中解救出来,要比解救其他人难得多,因为他们缺乏来自真理的良善,更不用说来自良善的真理了。除了少数人外,他们所拥有的真理不是来自圣言,并且他们通过利用这些真理来巩固他们的权力而歪曲了它们。因此,他们没有良善,只有一种伪善,因为真理的性质决定了良善的性质。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人在灵界的敬拜和在世时一样。
作为前言,我想就天主教徒在灵界的敬拜和生活讲述一些细节。他们有一个议会室,代替罗马的议会室或宗教会议室;他们的领袖或大主教们在此开会商议各种宗教问题,尤其商议如何让普通百姓继续盲目顺从,如何扩大掌控他们的权柄。这个议会室位于南部,靠近东部边界。但在世上实际做过教皇或红衣主教的人却一个也不敢进入。许多教皇和红衣主教头脑里仍有这种想法:他们拥有神性权威,因为他们在世时篡夺了主的权柄。因此,一到那里,他们就被带走,被赶到旷野,加入那里的同类灵人。然而,内心正直,不接受教会的信仰,即他们拥有神性权柄的教皇或红衣主教都坐在这个议会室后面的一个昏暗房间里。
他们在靠北的西部还有一个聚会的地方;他们在那里的任务是把轻信的信徒引入天堂,体验他们对天堂的概念。在那里,他们在这些信徒周围安排了大量享受外在快乐的社团;有的社团玩游戏;有的跳舞;有的开各种玩笑,脸上摆出各种欢笑的表情;有的进行友好交谈,一个地方谈论民政事务,一个地方谈论宗教问题,还有一个地方谈论猥亵的话题;等等。他们根据信徒的愿望把他们送到其中某个社团,称那就是天堂。但在那里度过几个小时之后,他们就都厌倦离开了,因为这些快乐纯粹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此外,许多人也因此不再相信他们所谓引入天堂的教导。
他们的敬拜在细节上和在世时差不多。它由如世上那样的庆祝弥撒构成;他们执行弥撒所用的语言不是灵人通用的那种语言,而是一种由听上去很崇高、很玄奥的词语构成的语言。这些词会引发一种外在的敬畏感,甚至让人们发抖,尽管他们一个词也听不懂。他们照样崇拜圣徒,展示他们的画像。然而,圣徒们自己却无处可寻,因为凡寻求被拜为神明的圣徒都在地狱;没有寻求获得崇拜的其他圣徒则在普通灵人之列。他们的高级教士知道这一切,因为他们搜寻并找到圣徒,找到之后又贬低他们。不过,他们向百姓隐瞒这一切,好叫圣徒仍作为守护神受到崇拜;而掌管百姓的高级教士们自己则可以被拜为天堂之主。
此外,他们同样和在世时那样建造大量圣殿和修道院,聚敛财富,搜集成堆的宝物并藏于地窖。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宝物,并且丰富得多。他们在灵界还是派出修道士去勾引外邦人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从而使他们受制于他们的管辖。他们通常在集会中间设立了望塔,以便监视周围所有的区域。此外,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和伎俩与远近不同的人建立联系,加入他们的联盟,把他们拉拢到自己这一边。
这就是他们的总体状况。但就细节而言,天主教的许多主教否认主拥有任何权柄,并声称自己拥有这种权柄;他们因如此行,故根本不承认任何神性。即便如此,他们仍表面假装神圣;但这种神圣本身是亵渎,因为他们内在缺乏对神性的任何承认。正因如此,他们能通过一种外在的神圣与最低层天堂的一些社群接触,通过一种内在的亵渎与地狱接触,以至于同时在这两个地方。因此,他们能迷惑简单的善灵,在自己周围给这些善灵安排住处,还纠集恶灵,与他们一起包围会众。他们通过简单的善灵与天堂联结,通过恶灵与地狱联结。如此他们就能实施从地狱犯下的难以启齿的罪行。因为住在天堂的边界,就是最低层天堂的简单善灵看不透这些主教的外在神圣,只注意到他们表面对主的神圣敬拜。他们没有意识到主教们的罪行,还以为他们都很好。这种好感给主教们提供了最好、最大的保护。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他们最终从他们的表面神圣中退出,然后与天堂分离,并被投入地狱。
从这些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知道属巴比伦者在来世是什么样。我知道,世人会疑惑这种事是否真在灵界发生,因为他们对人死后的状态,天堂和地狱只有一种模糊和空洞的概念。但《天堂与地狱》一书基于我的所见所闻来阐述并解释的事证实:人死后仍是一个人,过一种群体生活,住在房子里(HH183-190节);在教会听讲道(HH221-227节);履行职责,做工作(HH387-394节);在灵界还会看到在他所离开的世界看到的那类事物(HH170-1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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