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6

136.⑶没有人能因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最后的审判 #25

25.⑵世上的生活结

25.⑵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每个人都会活到永远。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那时,他不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与属世人分离的一个属灵人永远保持它的本性,因为人的状态死后无法更改。此外,每个人的属灵层都与神性结合,因为它能思想神性,也能热爱神性,并能被来自神性的一切所吸引,如教会的教导。这意味着它能通过思维和意愿,也就是构成他生命的属灵人的两个官能而被联结于神性。凡如此联结于神性者,就永远不会死,因为神性与它同在,并将它联结于自己。

人就心智而言,也被造为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来自神性本身。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说明:主的神性构成并形成天堂(7-12, 78-86节);人被造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7节);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59-66节);因此,一位天使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73-77节);一位天使就是一个属灵方面的人。

此外,我经常与天使们谈论这个话题。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在基督教界被誉为聪明并被其他人认为聪明的人当中,有许多人完全拒绝相信自己的不朽,反而相信死后人的灵魂会消散,就像动物的灵魂一样。他们没有意识到人的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区别;人拥有能上升到他自己之上的思维,能思想神、天堂、爱、信,以及属灵和道德的良善,真理等等,因而能被提升到神性本身那里,并通过这一切事物与祂结合。然而,动物无法被提升到自己的属世层之上,以至于思想这些事。因此,死后它们的属灵层无法与它们的属世层分离,以至于像人的属灵层那样凭自己活着。这也是为何一个动物的生命会与它的属世生命一起消散。

天使说,基督教界许多所谓的聪明人之所以不相信自己生命的不朽,是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承认自然,而不是神性。那些基于这些前提思考的人不能通过与神性联结而思想任何永恒,因而无法想象人的状态与动物的状态之间有什么不同,因为一旦神性从他们的思维中清除,永恒也就清除了。

此外,天使还声称,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生命的至内层或至高层,或说一个至内或至高之物,主的神性最近地流入其中。主从这个至高点安排构成属灵和属世人的其它一切内层,这些内层照着秩序的两个层级而逐层下降。天使称这至内或至高部分为主进入人的门户,是祂在人里面最本质的住所。他们还说,人凭这至内或至高部分而为人,并与缺乏它的动物区别开来;这就是为何与动物不同,人能拥有属于其心智和性情的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自己那里,能信祂,感受到对祂的爱,能接受聪明和智慧,说话理性。

当我问他们,那些否认神性,否认将人的生命与神性本身联结起来的神性真理之人还能不能活到永远时,他们回答说,这些人也有思考和意愿、因而相信和热爱来自神性的事物的官能,和那些承认神性的人一样;这种思考和意愿的官能使他们同样能活到永远。他们补充说,这种官能就来自刚才所提到的在每个人里面的至高或至内部分。就连地狱里的人都有这种官能,并从中获得推理和出言反对神性真理的能力,这一点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会活到永远,无论他是哪种人。

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所以天使和灵人不可能想到死亡;事实上,他们压根不知道死亡为何物。因此,当圣言提到“死”时,天使要么理解为诅咒,就是灵义上的死亡,要么理解为生命的延续和复活。说这些事是为了证实,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都活着,有的在天堂,有的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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