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80. 记事五:
有一次,一个撒旦和一个女人被允许从地狱上来,并靠近我所在的房子。一看到他们,我就关上窗户,不过可以透过窗户和他们交谈。我问那撒旦从哪来,他说从自己的同伴那里来。我问那女人从哪来,他作了同样的答复。她属于塞壬那一伙。她们擅长通过幻想变幻各种美丽形像和衣着打扮,时而展现维纳斯的美,时而展现缪斯面容的魅力,时而打扮得象头戴王冠、身披凤袍的女王,并拄着银杖象帝王一样漫步。在灵界,这种女人都是妓女,专门研究幻想。她们通过感官思维诱发幻想,而感官思维会阻碍源于内在思维的观念。我问那撒旦,她是不是他的妻子。“什么是妻子?”他答道,“我和我的社群都不知道这个词,她是我的女人。”然后,她唤起男人的淫欲,这些塞壬精于此道。这个撒旦一收到这个信号,就亲吻她说:“哦,我的阿多尼斯!”
不过,为了做正经事,我问那撒旦的职业是什么,他说:“我的职业就是追求学问,你没看到我头上的桂冠吗?”这桂冠是他的阿多尼斯用魔术变出来的,并从后面戴到他头上。于是,我说:“既然你来自一个流行学问的社群,那请告诉我,你和你的同伴对神是怎么想的。”他回答说:“对我们来说,神就是宇宙,我们也称其为自然。我们社群里头脑简单的人称其为大气,他们所说的大气是指空气。但聪明人所说的大气是指以太。神、天堂、天使等等都是这个世界众多传说的主题,它们全是空话,是从很多人眼前一闪而过的流星引发的幻想。世上可见的一切事物不都是太阳创造的吗?每当它在春天靠近时,有翅无翅的昆虫不就出生吗?难道不是它的热使得鸟类彼此相爱,交配繁殖吗?大地不是被它的热所温暖,使得种子发芽,并结出如同后代的果实吗?这一切不正意味着宇宙就是神,自然就是女神吗?自然作为宇宙的妻子,孕育、生出、抚育并滋养这些事物。”
我接着询问他和他的同伴对宗教的想法。他回答说:“我们所受的是高等教育,在我们看来,宗教无非是盅惑普通老百姓的玩具。它象光环一样围绕他们心智的感官和想象力。在那光环中,虔诚的观念如同空中飞舞的蝴蝶。他们的信仰与这些观念仿佛联成一条链子,类似蚕茧里的蚕蛹,而蝴蝶之王就从中振翅而飞。没有受过教育的普通老百姓热衷于想象超出身体感官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物,因为他们渴望飞翔。所以,他们让自己长出翅膀,以便像雄鹰一样翱翔,并向地面上的人夸耀说:‘看看我!’但我们只相信亲眼看到的,亲手摸到的。”说到这里,他碰了碰他的女人,说:“这个我信,因为我看得见、摸得着。至于其它各样垃圾,我们全都从窗户扔出去,用大笑声将它吹走。”
然后,我又询问他和他的同伴如何看待天堂和地狱。他笑着说:“何为天堂?不就是那高处虚无缥缈的天空吗?天使不就是游荡在太阳周围的斑点吗?天使长不就是拖着长尾巴的慧星吗?而他们的同伴就住在其上。何为地狱?不就是遍满青蛙和鳄鱼的沼泽地吗?他们将这些青蛙和鳄鱼想象成了魔鬼。这些就是天堂与地狱的观念,除此之外的其它一切纯粹是教会显要人物为了在无知草民中寻求荣耀而想出的胡言乱语。”他所说的这一切和他在世时所想的一模一样,殊不知他如今正过着死后的生活,完全忘了初到灵人界时所听到的一切事。所以,当被问及死后的生活时,他竟回答说,这是一个臆造的想像,又或许是以人形所埋葬的尸首产生的某种恶臭,或象有些故事中讲述的所谓鬼魂在人的幻想中引入这样的概念。
听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撒旦,”我说,“你真是疯了。你现在是什么?难道你现在不是人形?难道你没说话、观看、聆听和行走?回想一下,你曾生活在你已完全忘却的另一个世界,而现在,你正过着死后的生活,甚至刚才还和以前一样说话。”他被赋予回忆,并且一想起来就羞愧万分,大声叫喊:“我疯了,我曾看见上面的天堂,听见那里的天使谈论无法描述的事物。这都是我刚来时的情形。我要把这一切牢记在心,告诉我所来的同伴们,那时,恐怕他们也会和我一样羞愧难当。”他不断重复说,他要叫他们疯子。但随着他下降,遗忘抹去了他的记忆。当到了他的同伴那里时,他变得和他们一样疯狂,并声称我说的话很疯狂。这就是死后撒旦们的思想和交谈的状况。那些确信虚假,直至完全相信的人被称为撒旦,而那些因邪恶的生活而滋生罪孽的人则被称为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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