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470.人们普遍以为人的生命是自己的,因此他不仅是生命的器皿,而且也是生命。之所以存在这种普遍信念,是因为表面上看,人貌似完全凭自己活着,即靠自己感觉、思考、说话、行动。结果,“人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而非生命”的说法,必像闻所未闻的事,或如同一个悖论,因为它与表象、因而与感官思维相反。我曾追查这种表象,并由此推断造成“人也是生命本身,因此生命在人内被造,然后通过父母繁衍”这一谬念的起因;但这种错误源头于表象,其原因是,现今绝大多数人是属世的,只有极少数人是属灵的,属世人的判断基于表象和由此导致的错误,而它们与“人并非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真理截然相反。
人并非生命,只是接受生命的器皿,这一事实可从以下明显证据看出来:一切被造物本身都是有限的,人因是有限的,故只能通过有限物被造。因此,创世记上说,亚当是由地及其尘土所造,他也由此得名,因为“亚当”表示地土。事实上,每个人都唯独由诸如地里和从地发散到空气中的物质构成。人通过肺和全身的毛孔,吸收从地发散到空气中的物质,相对粗糙的元素则以地上产物所制成的食物形式被吸收。
至于人的灵,它也是通过有限物被造的。人的灵,不就是接受心智生命的器皿吗?构成它的有限物是灵界的属灵实质,它们也转到我们地上并被储存起来。如果这些属灵实质不与物质材料一同存在于地上,种子就无法通过至内在之物受孕,然后以奇妙的方式生长,正常地从最初的嫩芽发展到果实,直至结出新种子。蠕虫也无法通过蕴含在空气中的大地所散发的臭气和植被所释放的气体得以生殖。
凡理性者,谁会认为无限者除了有限物外还能创造任何事物,人因是有限的,故除了无限者通过生命本身能赋予其生命的形式外还会是任何事物?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
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进他的鼻孔里。(创世记2:7)
神因是无限的,故本身就是生命。祂无法创造生命,然后复制到人里面,因为这样就使人成为神了。认为这一切会发生,是毒蛇或魔鬼的疯狂想法,它还向亚当和夏娃灌输这种观念,因为蛇说:
你们吃那树上果子的日子,你们的眼睛就开了,你们会像神一样。(创世记3:5)
认为神将祂自己注入并复制到人里面的可怕信念,就是走向终结的上古教会末期之人所持守的,我曾听他们亲口说过。由于他们因此就是神的这一骇人信念,他们深藏于无人能靠近的洞穴,凡接近者无不受到内在晕眩的袭击,从而倒下。从前节可知,亚当及其妻子表示并描述了上古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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