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36

136.⑶没有人能因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真实的基督教 #32

32.⑸世上有众多事

32.⑸世上有众多事物能使被启示的理性看到神创造者的无限。我列举一些能使人的理性看到神的无限之物:
①整个受造宇宙中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学者们凭理性已发现并确认,这种同一性并不存在于同时存在的事物中,尽管就个体而言,宇宙的实体和物质形式在数量上是无限的。相继发生在世上的事不会有两种完全相同的结果,这从地球的公转可以推断出来,因为地球两极的章动会永远防止回到先前的任何位置。这一点从人类的面孔清楚看出来,整个世界找不出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并且这种可能性永远不会有。若非通过神创造者里面的无限,这种无限的多样性是不可能的。
②没有哪两个人的性格是完全一样的,由此才有这样的说法:“十个人,十条心。”同样,也没有哪两个人的心智,即意愿和理解力是完全一样的。因此,也没有哪两个人的言语,无论是语气还是它所表达的思维,以及行为,无论动作行为,还是激发它们的情感行为,是完全一样的。这种无限的多样性就是反映神创造者的无限的一面镜子。
③所有种子,无论动物的还是植物的,天生具有某种无垠和永恒:无垠是因为它们能无限繁殖;永恒是因为这种繁殖能力自创世直到现在都未曾间断过,而且仍会不断持续下去。以动物界的海鱼为例:若任由这些鱼大量产卵、繁殖下去,它们在二、三十年内就会充满海洋,以致整个海洋全都成了鱼,结果海水会涨溢并摧毁所有陆地。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神规定,鱼类彼此为食。植物的种子也一样。如果植入很多种子,并且每株植物年年生长为新的植物,那么它们在二、三十年内不仅能覆盖一个地球,还能覆盖很多个地球。如灌木的每粒种子都会产生成百上千粒其它种子。试着计算一下,按照二十或三十次方计算一粒种子的产量,你就会明白。从这些例子可以领悟神的无垠和永恒的某种轮廓,这种形像必然会显现出来。
④被启示的理性也能通过一切知识和每个人聪明智慧的无限增长来理解神的无限。这二者都能象种子长成为树,树长成森林和花园那样生长,且没有止境。聪明智慧的土壤就是人的记忆,其理解力是它们生长发育之地,其意愿则是它们的结实之地。这两种能力,即理解力和意愿,就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在这个世上能被耕耘和完善,直到生命结束,然后直到永远。
⑤神创造者的无限也可从无数星辰看出来。它们各自都有太阳和自己的星系。存在于天上众星中的星球都有人类、动物、鸟类和植物存在。这一点在描述可见事物的小册子里已予以说明。
⑥神无限的更明显证据是通过天使天堂和地狱向我显明的。这两个地方是照着对善或恶之爱的一切种类被组织并排列为无数社群或集合体的。每个人照其爱的性质都有被指定的地方。因为自创世以来的所有人类都聚集在那里,并且以后世世代代还会聚在那里。尽管每个人在那里都有自己的地方或居所,然而,所有人都被联结起来,以致整个天使天堂呈现为一个神人,整个地狱呈现为一个畸形的魔鬼。这二者,连同他们所包含的无数奇事,将神的无垠和全能清晰地呈现出来。
⑦若稍微提升一下心智的理性能力,谁不能明白每个人死后所拥有的永生只能由永生神赐下?
⑧除了所有这一切外,在人内的属世或属灵之光范畴内的很多事物也有一种无限。属世层有各种能发展到无限的几何系列。高度的三个层级就能分别发展到无限:第一层,即所谓的属世层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二层,即所谓属灵层的完美程度;第二层也无法被完善并提升到第三层,即所谓属天层的完美程度。目的、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也一样。因为结果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原因的程度,原因也无法被完善到变得象其目的的程度。这一点可通过那里的三层大气来说明。至高层是灵气(aura),灵气之下是以太,以太之下是空气。空气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以太的品质;以太的品质无法被提升到灵气的品质。然而,它们各自的完美性都能无限提升。在属灵层面,动物所具有的属世之爱无法被提升到属灵之爱的层面,而属灵之爱自人类受造时就被植入在人里面。动物的属世聪明相对于人类的属灵聪明也是如此。但由于这些事迄今尚不为人知,故我会在别处解释它们。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共性就是神创造者的无限的恒常模式。然而,若要问具体事物如何反映这共性,那就是一个深渊,或人类心智似乎能航行其中的海洋了。不过,要当心属世人所产生的风暴,这风暴首先会袭击属世人自信满满所站立的船尾,然后使整条船,包括它的桅杆、船帆一起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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