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280.记事四:
有一次,我远远看见一排排树木之间的人行道,成群结队的年轻人聚在那里。每一群人都是一个聚会,人们在那里讨论有关智慧的话题。
这事发生在灵界。我朝那里走去,正当接近时,就看见一个人,他被其他人尊为领袖,因为他智慧超群。一看见我,他说:“真奇怪!我观察你一路走来,时隐时现。有时我看见你,有时你又消失不见了。你所在的生命状态肯定和我们这地的人不同。” 对此,我笑着回应说:“我不是魔术师,也不是威耳廷努斯(罗马的四季之神,掌管自然和生命的交替变化)。但在你眼里,我时而出现在光中,时而出现在阴影中,所以,在此既是外人,也是本地人。” 这位智者闻言盯着我说:“你说的这些话非同寻常、不可思议。请告诉我你是谁。”我说:“我所在的世界被称为自然界,你原来也在那里,不过现已离开了。我也在你如今所在的这个世界,就是所谓的灵界。所以,我既处于属世的状态,同时也处于属灵的状态。我与世人同在时,处于属世的状态,与你们同在时,则处于属灵的状态。处于属世状态时,你看不到我;处于属灵状态时,你能看到我。我所具有的这种能力是主的恩赐。作为一个受到启示的人,你很清楚,属于自然界的人无法看到属于灵界的人,反之亦然。因此,当我将我的灵融入身体时,你看不到我;而当我将它从身体中释放出来时,你就看到了。这是由于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
当听到“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这句话时,他说:“区别是什么?这区别不就像较纯之物与次纯之物的区别吗?所以,属灵物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物而已。”“不是这种区别,”我答道,“属世物永远不可能被提纯到足以接近属灵物,以至于成为属灵物的程度。因为这种区别就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那种区别,它们之间没有有限的比率关系。因为在先者存在于在后者,就像起因存在于其结果。在后者源于在先者,如同结果源于其起因。这就是为何二者互相看不到的原因。”对此,智者说:“关于这种区别,我曾冥思苦想过,但至今不得其解。但愿我能理解它。”我回答说:“你不但能理解属灵物与属世物的这种区别,还能亲眼见证它。”于是,我继续说:“与你们的人在一起时,你处于属灵的状态,但与我在一起时,则处于属世的状态。你与你们的人交谈时,用的是所有灵人和天使共享的属灵语言,但与我交谈时,用的则是我的母语。凡与世人交谈的灵人或天使都是以此人的母语来说话。与法国人说话用法语,与英国人用英语,与希腊人用希腊语,与阿拉伯人则用阿拉伯语,依此类推。
所以,你若要知道语言的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可以这样做:去到你们的人那里,说几句话并记住它们。回来时,把这些话牢记在心,再当着我的面说出来。”他照做了,回到我这里时嘴里念叨着几句话。当他们说出这些话,它们完全是奇怪和陌生的,以至于在尘世的语言中根本找不到。反复的体验清楚表明,灵界的所有人都拥有属灵的语言,这种语言与尘世的语言毫无共同之处。死后,人人都自动掌握这种语言。同时,我还通过经历发现,属灵语言的声音与属世语言的大不相同,以致属灵的声音哪怕再大,属世人也听不见,反之亦然。
后来,我请他和一些旁观者到他们自己人那里,在纸上写下一句话,然后带回来读给我听。他们照做了,回来时手里拿着一张纸。但是,他们去读的时候,丝毫不明白什么意思。因为这行字只有几个字母表上的字母,它们上面全是曲线,其中每一个字母都表示属于主题的某种事物。在灵界,字母表中的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意义,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主被称为“阿拉法和俄梅戛”。他们反复体验后发现,这种字母牵涉和包含无数事物,是属世文字所无法表达的。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属灵人的思维对于属世人来说,难以领会,无法言表,它们无法被转换成另外一种文字或语言。
然后,由于旁观者不愿去领会属灵的思维远远胜过属世的思维,以至相对来说无法形容,我就对他们说:“让我们做个实验吧。你们到自己的灵界社群去,思想一个观念,并牢记在心,然后回来在我面前阐明它。”他们就去了,思想了一个主题,并记在心里出来了。但他们去阐明所思想的主题时,却做不到。他们发现属世的思想观念无法适应纯属灵的思想观念,也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它们,因为思想观念会变成言语中的词语。后来,他们又体验了一次,终于确信:对属世人来说,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对属世人来说难以形容,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由于属灵的观念远远胜过属世的观念,故他们说,属灵的观念或思维与属世的相比,是观念中的观念,思维中的思维,因而能表达品质中的品质,情感中的情感。由此可知,属灵思维是属世思维的开始和起源。这一切还表明,属灵的智慧是智慧中的智慧,因而对于世上的任何智者来说都是无法言传的。
这时,他们从高层天堂得知,还有一种更内在或更高级的所谓属天智慧。属天智慧之于属灵智慧,犹如属灵智慧之于属世智慧。这些智慧照着来自主的无限神圣智慧的各个天堂而依次流入。就在这时,与我交谈的这人说:“我明白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一个属灵观念就是许多属灵观念的容器。这也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被分割之物不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是变得越来越复杂,因为它越来越接近那包含一切无限事物的无限者。”
这一切发生后,我对旁观者说:“通过这三个经验证据,你们已明白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区别,还明白为何灵人看不到世人,世人也看不到灵人,尽管二者都具有完整的人形,并因这人形而在各自看来他们似乎能看到彼此。但构成那形式的是属于心智的内层;灵人和天使的心智是由属灵事物形成的,而世人只要活在世上,其心智就由属世事物形成。”话音刚落,就听见有声音从高层天堂传来,对站在旁边人说:“请上到这里来。”于是,他就上去了,回来后说,天使以前也不知道属灵物与属世物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们没有机会在一个同时在这两个世界的人身上进行比较,由于缺乏对比和检验,故无从得知这些区别。
分别之际,我们又谈论了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唯独缘于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是实质的,而非物质的;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物质不就是实质的聚集吗?所以,你们在初始、因而在最小粒子的层面,而我们在衍生物和复合物的层面。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物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物。这就像船上的粗绳索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神经无法被引入构成它的一根纤维。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从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天听到的话是“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牵涉时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粘附着某种时空之物,而属灵思维的一切观念则不然。这是因为,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处在时空中,但都处在这二者的表象中。思维和觉知在这方面也不同。因此,你们能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想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脱离时间概念思想神的本质,脱离空间概念思想祂的全在。如此思想,你们就会领悟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的观念。”
我继续讲述自己曾如何从永恒思想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想创世前的神。当时我还没能将时空的概念从我的思想观念中剔除,很是苦恼,因为进入我脑海的,是自然界的概念,而不是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概念,你就会明白。”这时,我蒙恩得以剔除它们,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脱离时间存在于一切时间中,脱离空间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而自然界在时间之内存在于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存在于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开始,但神没有,祂不在时空内。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存在于时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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