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人们都知道,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人们也知道,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人们可能还知道,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或许又知道,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人们虽知道这一切,但它们仍需说明;因为有许多要点一经听闻,就被发觉是这样,从而得到肯定;但它们若没有同时被理性证实,可能会被谬论反驳或动摇,最终遭到否认。因此,刚才所说的这些众所周知的要点必须再次予以讨论,并被理性证实。
第一点:外在不能强迫内在,但内在能强迫外在。谁能被强迫去相信和热爱呢?当人认为事情不是这样时,他不能被迫相信,只能被迫认为事情是这样;人不能被迫热爱,只能被迫意愿他所不愿的;因为信属于思维,爱属于意愿。然而,外在可以强迫内在不去说国家法律、生活道德和教会神圣的坏话。在这种情况下,内在可以被威胁和惩罚强迫;此外,它的确被如此强迫,并且应当如此。然而,严格来说,这内在不是人类的内在,而是人与动物共有的一个内在;动物能被强迫。人类的内在住在这动物的内在之上。此处所指的,正是这种人类内在,它无法被强迫。
第二点: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这是因为内在想要处于自由,并热爱自由,因为自由属于人的爱或生命,如前所示(73节)。所以,当自由感觉自己被强迫时,可以说就会退回到它自己里面,并转身离去,视强迫为它的仇敌。构成人生命的爱被激怒,使人认为他在这方面不自主,因而没有过自主的生活。人的内在具有这种性质来源于主的圣治律法,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由此清楚可知,通过威胁和惩罚强迫人敬拜神是有害的。然而,在宗教信仰方面,有些人愿意被强迫,有些人不愿意。在这方面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天主教徒;但这适用于那些其敬拜没有内在实质,都是表面的人。不愿意被强迫的人,大多是英国国教教徒,或圣公会教徒;结果,他们的敬拜里面有一种内在实质,他们表面上所做的出自他们的内在。在宗教信仰方面,他们的内层在属灵之光中看似亮云;而在这方面,前者的内层在天堂之光中看似乌云。在灵界,我被允许看见这两种表象;等死后进入灵界,凡想看见它们的人都会看到。此外,强制敬拜会把邪恶关起来,以致它们隐藏起来,就像埋在灰烬中的木屑里的火,这火不断阴燃和蔓延,直到燃烧起来。而非强制的自发敬拜不会把邪恶关起来,故就像快速燃烧,然后熄灭的火。这一切清楚表明,内在如此厌恶强迫,以致它转身离去。内在能强迫外在,因为内在就像主人,外在就像仆人。
第三点:外在的快乐会引诱内在去同意和喜爱。快乐有两种,即:理解力的快乐和意愿的快乐。理解力的快乐也是智慧的快乐,意愿的快乐也是爱的快乐,因为智慧属于理解力,爱属于意愿。由于身体及其感官的快乐,也就是外在的快乐,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的快乐行如一体,所以可推知,正如内在如此厌恶外在的强迫,以至于转身离去,它也会自动转向外在的快乐,甚至面对它。这就给理解力部分带来同意,给意愿部分带来爱。
在灵界,所有小孩子都是通过快乐迷人的东西被主引入天使的智慧,并通过天使的智慧被引入天堂之爱;首先通过家里的美丽物体和花园里的迷人事物;然后通过属灵事物的代表,这些代表以快乐影响他们心智的内层;最后通过智慧的真理,进而通过爱之良善。因此,孩子们通过在其适当次序中的快乐被引导:首先通过对理解及其智慧的快乐;最后通过变成他们生命之爱的意愿之爱的快乐;通过快乐进入的其它一切事物都从属于这爱。
事情之所以这样发生,是因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在通过内在之物形成之前,必须先通过外在之物形成。事实上,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首先通过经由身体感官,尤其经由视觉和听觉进入之物形成。一旦最初的理解力和最初的意愿成形,内在思维就会视它们在自己的思维之外,要么与它们结合,要么与它们分离。如果它们令它快乐,它就与它们结合;否则,它就与它们分离。
必须清楚认识到,理解力的内在不会与意愿的内在结合,而是意愿的内在与理解力的内在结合,所以结合是相互的。但这一切是由意愿的内在实现的,丝毫不是由理解力的内在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人不能通过唯信被改造,只能通过为自己构建信的意愿之爱被改造。
第四点:一个被迫的内在和一个自由的内在是有可能存在的。一个被迫的内在可能存在于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未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因为他们的内在就在于思想并意愿凡外在所要求的东西。这就是那些敬拜人,无论活人死人,因而敬拜偶像,并且其信仰基于神迹之人的状态。他们所拥有的唯一内在同时也是外在之物。一个被迫的内在也有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里面。它可能是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也可能是一种被爱强迫的内在。那些出于对地狱及其火的折磨的一种惧怕而进行敬拜的人就拥有一种被惧怕强迫的内在。然而,这种内在不是前面(103-105, 110—111, 120, 130节)所提到的那种内在思维,而是一种外在思维,在此被称为“内在”,是因为它属于思维。前面所论述的内在思维不可能被任何惧怕强迫;但它能被爱和对失去爱的一种惧怕强迫。从真正意义上说,对神的惧怕不是别的。被爱和对失去爱的惧怕强迫就是自我强迫。下面(145-149节)会看到,自我强迫不违背自由和理性。
260.另外,必须知道的是,字义是一种保护,以防止隐藏其中的纯正真理受到损害。它之所以起到保护作用,是因为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照着对它的理解来解释,而它的内在则不会受到损害或侵犯。但是,人若引入与神圣真理相对立的虚假,就会造成损害,并且只有那些确信虚假观念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这就是向圣言施暴的方式。字义则能起到保护作用,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那些出于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具有虚假观念的人就出现这种问题,而那些没有确信这些虚假的人则不会。圣言的字义起保护作用就是圣言中基路伯所表示的,并且在圣言中以它们来描述。亚当及其妻子被逐出伊甸园后,安设在伊甸园入口的基路伯就表示这种保护。对此,我们读到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把他赶出去了,又在伊甸园东边安设基路伯,还有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3:23,24)
没有人明白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除非他知道“基路伯”、“伊甸园”、“生命树”和“剑的火焰四面转动”分别表示什么。这些细节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论述本章的章节里已经予以解释。其中:“基路伯”表示保护;“生命树的道路”表示通向主的入口,人通过圣言属灵之义的真理获得这入口;“剑的火焰四面转动”表示最外围的神圣真理,诸如字义上的圣言,字义能被扭向各个方向。安在施恩座两头、圣所的约柜之上的金基路伯的意义也一样(出埃及记25:18-21),“约柜”表示圣言,因为它里面的十诫是圣言的原型。“基路伯”表示保护。因此,主在基路伯之间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37:9;民数记7:89);祂以属世之义来说话,因为主只在完全中与人说话,而字义中的神圣真理就在它的完全中(参看214-224节)。绣在会幕帘子和幔子上的基路伯也并非表示别的(出埃及记26:1,31),因为会幕的帘子和幔子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圣言的最外层(参看220节)。刻在耶路撒冷圣殿的墙和门上的基路伯(列王记上6:29,32,35,参看221节),以及新殿内的基路伯(以西结书41:18-20)所表相同。
因为“基路伯”表示保护,以防止直接靠近诸如内在地存在于圣言中的主、天堂和神圣真理,而是通过最外层间接靠近。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推罗王说:
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护卫的基路伯啊,我已在火石当中将你除灭。(以西结书28:12-14,16)
“推罗”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王”表圣言,圣言就是这些知识的所在和源头。显然,在这段经文中,“推罗王”表圣言的最外层,“基路伯”表保护,因为经上说:“你在你的测量之地封印,满有智慧,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你,基路伯,就是那护卫者的伸展”,以及“护卫的基路伯”。此处提到的宝石表属于字义的事物(参看217和218节)。因为基路伯表圣言的最外层及其保护,所以在大卫的诗篇中,经上说: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骑着基路伯。(诗篇18:9,10)
坐在基路伯上的以色列牧者啊,求你发出光来。(诗篇80:1)
坐在基路伯上的耶和华。(诗篇99:1)
骑着基路伯或坐在基路伯上表圣言最外在的意义。圣言中的神圣真理及其性质以也被称为基路伯的四活物来描述(以西结书1,9,10章),还以宝座中和宝座周围的四活物(启示录4:6等)来描述(参看我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破解启示录》239,275,3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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